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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网路卖家课税 比照一般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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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2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网路拍卖课税政策松绑!在网路卖家的反弹下,原本财政部坚持只要以营利为目的的拍卖交易,均须办理营业登记,但财部昨天傍晚召开记者会改口,月销售额未达六万元的个人卖家,可免办营业税籍登记。影响所及,未办营业登记的虚拟个人卖家,其房屋税、地价税甚至电费、电话费都可享有非营业税率优惠。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杨重华说:其他税项的税率,包括房屋税、地价税,就看商家有没有堆货,如果有堆货,按营业用税率;如果没有堆货,按照一般住家用税率课征。

水费、以及瓦斯费,目前采全国单一费率,不分营业还是住家。不过,电费、以及电话费,则分别由台电、以及中华电信依实际情况认定是营业还是非营业用途。

惟如此一来财部准许网拍个人卖家月销售额未达六万元可免办营业登记的作法,又与实体世界不论销售额是否低于六万,只要有经常交易行为就须登记的规定出现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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