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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雞蛋申請送驗 流浪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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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幸樺、邵心杰、吳俊鋒/綜合報導〕台南縣仁德鄉的陳先生吃了雞蛋後覺得不適,9月30日就近將剩餘的蛋送到台南市衛生局檢驗,結果因台南縣、市衛生局都說自己不是主管單位,這盒雞蛋便搭著低溫宅急便在台南縣、市「流浪」了一個月,最後剩下的三顆完好雞蛋11月1日才被送進藥檢局檢驗,當事人氣得快抓狂。

陳先生9月24日在仁德鄉量販店買了一盒雞蛋,吃了幾顆後,身體出現胸悶、呼吸困難、鼻腔有黏液等症狀。

由於那幾天爆發戴奧辛毒鴨蛋事件,陳先生9月30日路過,將剩餘的蛋送進台南市衛生局要求檢驗。

市衛生局承辦人認為此案應屬台南縣管轄業務,10月7日以宅配方式將雞蛋寄給台南縣衛生局,副本送陳先生,要求他必須向台南縣衛生局補齊購買收據及醫生證明等單據。

台南縣衛生局認為此案既已由台南市受理,就應該直接送檢,於是將雞蛋寄給轄區的仁德鄉衛生所,並請公所連絡陳先生。

10月18日,陳先生補齊單據送到仁德鄉公所,仁德鄉公所告知他,此案應由台南市衛生局處理。陳先生很生氣地又到台南市的大潤發量販店買了一盒新雞蛋,把舊雞蛋和新雞蛋和所有單據再送到南市衛生局。

南市衛生局人員10月28日再度檢附處理流程公文,將雞蛋再度寄回台南縣衛生局,縣衛生局昨天連同大賣場及出貨蛋商參考檢體,一同送往藥檢局化驗。

陳先生指出,衛生單位怎能分轄區,不管是哪個單位要處理,他只想快點得到檢驗結果。

食品衛生課指出,雞蛋保鮮,與保存環境及販賣場所通風、溫度影響,賣場多以常溫販售,至於這批往返一個月的蛋壞了沒?很難講。

南市:購買地不在南市
南縣:受理衛局應處理

〔記者吳幸樺、邵心杰、吳俊鋒/台南報導〕針對雞蛋檢體流浪事件,台南市衛生局指出,該民眾設籍南縣,且雞蛋購於南縣,台南市衛生局無權限可管。台南縣衛生局說,依據九十二年度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聯繫暨研討會衛生署的決議,接到案件的轄區衛生局應查明處理,南市衛生局的作法「不可思議」。

南市衛生局說,根據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接獲申訴案件後,對於顯非屬消費爭議的申訴案件或顯非屬本機關主管業務範圍之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錄案後逕行移送各該主管機關,並副知申訴人」。

縣衛生局食品衛生課指出,依據九十二年度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聯繫暨研討會時,針對接獲民眾檢舉案件落實源頭管理之作業原則辦法,衛生署已做出以下決議:接到案件之轄區衛生局應查明處理,如須進一步調查食品製造廠,則請其轄區衛生局協助辦理。

衛署:多由事件發生地處理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表示,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的檢驗機關,是事件發生地還是檢舉受理地,其實並沒有硬性規定。不過,過去顧及採檢的方便性,多半會由事件發生地處理。

若檢體運送不便或檢驗有困難,則可以由受理檢舉地代為檢驗或送至中央機關、藥品檢驗局各地分局等,先行檢驗,再將結果移送給有管轄權的衛生局。

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表示,如台北人在台南餐廳吃壞了肚子,就由台南市衛生局受理;若是這個人吃完東西就趕回台北,到台北就醫,則先由台北市衛生局處理,再將案子移往當地衛生局。

公部門丟雞蛋 民眾倒楣

記者吳幸樺/特稿

一個原本應該很單純的消費者申訴案件,卻演變成台南縣市政府「互丟雞蛋」的荒謬事件,儘管雙方都強調自己有理,仍難掩公務體系處事僵化的窘況。

近年來黑心食品事件頻傳,加上各種新興傳染病疫情傳出,讓民眾有如驚弓之鳥,身為衛生主管機關,如果只是固守法條、轄區之劃分,萬一真有疫情,民眾如何安心?

台南縣市地緣關係相近,民眾的生活圈重疊之處甚多,對於一位住在台南縣仁德鄉的人,就近送台南市是人之常情。縣市政府若遇到事情就急著劃分權責,結果就是像這樣,一盒蛋流浪了一個月,花了一堆低溫宅急便費用,結果什麼也沒處理。

類似的狀況除了在食品檢驗事項經常發生,也曾發生在防疫工作上。

今年10月上旬,台南市北區與南縣永康市交界附近傳出登革熱疫情,台南市衛生局圍繞在北區幾個里調查感染源,查了多時查不出感染源,病例又陸續增加,一直到10月底,才因好幾個個案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永康市,查到感染源可能來自永康。

如果南市衛生局在第一例個案傳出時,就聯繫永康市衛生單位一同疫調,是不是能更早控制疫情?畢竟蚊子或病毒,並無戶籍地或管轄權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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