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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生育補助政策 台經建會: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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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五日電)法國推動家庭福利政策,生育率反轉回升,引起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注意,其中如女性生育第 3胎及以上有26週產假,並保證獲得84% 工資等實際鼓勵做法,經建會認為雖然對財政負擔不輕,但不失為政策參考方向之一。

據內政部「台閩地區人口統計」,2004年台灣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平均每位育齡婦女一生所生嬰兒數)台灣為1.2人,低於全球平均2.8人,且較已開發國家平均1.6人低。

少子化現象是否可以改變?經建會表示,法國在這方面的努力可供台灣學習。據統計,法國婦女總生育率在長期下降以後,2000年緩步回升,2004年總生育率回升至 1.8人,這與一般人口學家普遍認為生育率一旦下降就無法挽回有著相當大差距,並獲得國際人口學界重視。

分析法國生育率反轉回升原因,經建會認為,主要是投入大量家庭及社會福利資源,如給予生育、幼童、托育、教育、單親、家庭支援補助外,並提供產假、陪產假、育嬰假以及賦稅減免等多項配合措施。

例如依所擁有子女數及年齡計算,提供住屋、退休等家庭補助;全國3至5歲以上幼兒均可免費參加幼教課程;女性生育第1及2胎有16週產假,若生第 3胎及以上則有26週產假,並保證獲得84%工資;且生第2胎及以上政府每月還給付管家津貼,並保證育嬰假結束後可回到原有工作單位及保持年資。

觀察法國生育補助政策,經建會表示,雖然可想見對國家財政負擔不輕,但為鼓勵台灣人「增產報國」,增加勞動力,除引導人力移入政策外,不失為政策研究參考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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