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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慧局將監督著作權仲介團體 確保合理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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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二日電)著作權法修正後,台灣保護著作權法制架構已符國際標準。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年將在既有法制基礎上加強監督著作權仲介團體,促成著作授權利用或合理使用,避免仲介團體片面主張不合理的使用報酬;另將敦促電腦業者協議,避免「買電腦硬體,送盜版軟體」的侵權行為。

智慧局表示,今年智慧局將監督、審議著作權仲介團體所訂定的使用報酬率,避免仲介團體片面決定不合理的使用報酬,建立和諧的著作供需關係,並要求仲介團體把著作授權資訊上網公開,提供各界查詢,以利使用者洽談授權事宜。

為了促使著作授權利用或合理使用,以兼顧著作權利保護與社會公益,智慧局今年將輔導網路服務業者(ISP)建立「自律模式」,改善網路著作權侵權問題, 同時確保ISP合法營運。

另外,為了避免「買電腦硬體,附贈盜版軟體」的不當侵權事件持續發生,智慧局將協調台灣省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與上游多家電腦軟體權利人,就電腦程式供應授權事宜進行協議,希望達到軟體權利人、硬體供應商及消費者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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