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修订条例周四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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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3日讯】香港政制事务局长林瑞麟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将于24日刊宪。政制事务局今日向立法会递交一份有关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资料文件,规定凡填补出缺行政长官职位的任期,为原任行政长官任期的余下部分。

不过,林瑞麟并无回应若有人就行政长官修订条例草案向法庭提出司法复核时, 政府会否要求人大释法。他说,若出现有人提出司法复核的情况,要视乎对方向法院所提出的理据,他说特区政府会按照法例及《基本法》原则处理及回应。他 表示,目前首要任务是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草案,希望得到支援通过,以及令行政长官的补选可如期和顺利进行。

“45条关注组”成员汤家骅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由于关注组成员之间就部分相关问题意见有分歧,所以将不会以关注组的名义去参加七月的特首补选。他重申,虽然他认为自已不适合做特首,但不排除在必要时接受挑战。而“45 条关注组”亦会支援泛民主派派人参选。民建联副主席叶国谦则说,未正式开会讨论会否派人或支援某个人参加特首补选,但他不排除日后的可能性。

内地学者认为可在四月释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在澳门出席《基本法》颁布12年活动时表示,关于补选香港特首的任期是否需要人大释法,要视乎香港社会的共识,并不存在释法好坏的问题,若真的释法,可在4月或6月两次人大常委中处理。当被问及时间是否太紧迫时,他表示4月常委会议会是理想时间。他补充说,由于补选行政长官的任期不是视作一届,而当选者最多可以连任两届,所以任期可共12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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