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男子虚报失书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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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香港一名38岁男子向公共图书馆虚报遗失图书,将书据为己有,被裁定两项滥用图书馆条例罪名成立,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000港元及监禁28日,缓刑两年。

已无业逾10年的被告杨耿郁(38岁),曾借书后向图书馆报失80多次,并按例缴付罚款,利用“罚款”“买书”。图书馆职员其后发现他多次报失感到可疑,向警方举报,警员其后到被告家中,从他逾800本藏书之中,寻回70多本失书。

裁判官在判案时指责被告多次虚报失书的行为,但因为超出检控时限,所以无提出起诉。

杨耿郁在判刑后说,今次是一次教训,日后不会再犯。鉴于被告有精神病纪录,裁判官了解过被告背景后,拟判被告18个月感化,但被告不接纳,并向法官表示,他有很多事要做,没有时间见感化官,希望改判罚款。法官考虑过被告有可能再犯,及缺乏人看管,加上控罪性质严重,被告亦有同类过犯,因此认为判刑适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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