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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手機 台電信總局:國際未特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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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六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台灣交通部電信總局應對兒童專用手機給予更嚴格的商品安全規範,電總表示,手機必須符合國際間的檢測標準,由於國際上並未特別對兒童手機另訂一套標準,電總也很難去訂定標準。

電總指出,手機屬於終端設備,必須合乎世界標準,只要符合標準、通過認證都可販售。目前有關電磁波規定是:人體輻射吸收率每公斤必須小於一點六瓦。

電總說,只要國際能對兒童手機訂出標準,電總就可依照國際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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