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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爭護髮 部長不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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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三百多名國、高中學生,為爭取「髮禁、髮式」自由,昨天在教育部側門舉辦一場大型「歡喜鬥陣告別式、髮禁你好走」活動,集體向教育部長杜正勝陳情;而教育部統計顯示,九十三學年全國六十四萬高中職學生中,有高達十四萬人次因違反「服裝儀容」校規而被記過處分,估計其中五分之一是與頭髮不合規定有關,凸顯頭髮還是學校管理的一大重點,「髮禁」依舊存在台灣校園中。

杜正勝昨天不僅親自接受學生陳情,簽署「反髮禁護髮團」連署,宣示將全面落實廢除髮禁政策,9月起並全面檢討國、高中校規,要求去除不合理的髮禁、髮式規定。

杜正勝表示,教部早在七十六年即廢除了髮禁規定,目前沒有對學生髮式做任何規範,他認為,「頭髮長短或髮式,是學生的基本人權,是個人的問題,自己管就好了。」而教育部也將隨即行文所有教育部直接主管的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凡是校規中有對學生髮式規範者,九十四學年起須檢討並修正剔除不合理規定。

另外,教育部將會在8月的「全國各縣市教育局長會議」中,與各縣市協調,要求縣市教育局監督中小學校取消不合理的髮型規定,徹底解除學生的髮禁問題。

學生反髮禁自治協會會長、成功高中學生李建緯指出,雖然教育部很早就明文廢除學生髮禁,但頭髮「管理權」並沒有回到學生身上,反而改由學校列在校規內,持續對學生髮式進行威權管理,髮禁仍存在於不少校園裡,限制學生自主表達的自由,甚至常引發管教衝突。

昨天活動中,學生團體除在告別牆上,貼上自己因頭髮被管理的不愉快經驗,還刻意打扮各式各樣頭髮染燙造型,還邀請杜正勝簽署支持這項活動,強調是「聲勢浩大又美美的送走髮禁」。

學生說髮╱髮禁沒消失 幾公分都管

〔記者申慧媛╱綜合報導〕髮禁?不是早就廢除了嗎?不過昨天參加「髮禁告別式」的國高中學生卻異同口聲說:「哪有廢?很多國高中對學生頭髮,還是要求多而且不合理!」

一名來自台南的高中生指出,學校對學生頭髮的規定,明明是以「不標新立異、不染、不燙」為原則,但在學校執行的管教,卻是要求男生理平頭,前額頭髮不能長過眉毛,等同軍隊化管理學生;學生並認為,頭髮長度與髮式,事實上與學業學習無關,校方應該讓學生自我管理。

另一名來自台中五權國中的女同學則指出,校園中的髮禁,看似沒有,卻依然存在,就她所知,多數中部的國中都要求女生頭髮須在耳下兩公分或三公分,部份私立女中更要求只能耳下一公分,男生則多以平頭為主,髮禁從來沒在校園中消失過。

桃園陽明高中學生王浩宇則說,他曾被教官「警告」頭髮太長多次,某日教官掏了兩百元要求他去剪髮,事後他完全沒有行動,不料,第二天教官看到他說:「你看,剪短後是不是很清爽?」這樣的現象,顯示髮禁,都只是師長的主觀判定,學生根本無所適從。

學生反髮禁自治協會會長李建緯則強調,學生反對的不只是頭皮上頭髮的長度,而是希望藉此對校園內不合理的管教態度表達不滿,進而爭取擺脫威權管教,爭取更多能夠自由表達自我的機會空間。

校方看髮╱染燙抹髮膠 這三樣才管

〔記者林相美、歐素美╱綜合報導〕儘管教育部早自七十六年就已廢除髮禁,但相關規定似乎轉而融入國、高中學校校規;許多學校坦承,儘管學生都希望解除髮禁,但卻與家長和社會對學生形象期待不符,因此校規還是要求學生不能染、燙髮,最好乾淨整齊。

台北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長樊有譽昨天指出,北市並沒有針對頭髮訂定統一規範,各校是依據教育部的「三不原則」,進一步訂定適合各校的生活規範,三不原則包括不染、不燙、不抹髮膠。

北市稻江護家表示,根據統計,上學期因為服裝儀容不整而被記警告、記過的共有二百件,其中四十件與頭髮不合規定有關,約佔五分之一,其中以染髮最嚴重,若勸導不聽,則予以記過處分,而學生若燙髮、頭髮長度超過衣服圓領,長髮不綁馬尾,情節較為輕微,多半是記警告。

北市萬芳高中學務主任程懷遠表示,學校依據教育部的三不原則訂定細則,一切以維持自然為原則,對於女生頭髮長度沒有規定,但男生前髮不得覆蓋眼睛、鼻子,後髮不得超過肩膀,學生若違規,校方會先要求恢復原狀,同時通知家長,若再不改善,則要求學生到校參加生活輔導,再不改善,就予以記警告等處分,不過過去三年並未有人因此受罰。

台中市豐陽國中校長林明裕則表示,髮禁解除後,學生髮型等規定都由校務會議決定,校規一般只明文規定不染不燙,可能是部分教師要求比較嚴格,但該校今年即開會決定放寬,不再要求男學生一定要理三分頭,只要乾淨整齊,有學生的氣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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