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总代理制上路 境外基金放行速度加快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四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今天发布“境外基金”配套措施,以往透过投顾申请核备境外基金,动辄耗时 3个月才获准的情况不再,新制下透过境外基金在台总代理,向主管机关申报基金,仅须12个营业日便可在台销售。

证期局指出,以往境外基金来台销售,均由投顾公司以顾问身份,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再由银行以“信托资金”名义销售,同一基金可能有多家投顾申请担任“顾问”。境外基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境外基金由在台总代理提出申请,经投信投顾公会审查,再向证期局申报,流程简化。

依旧制规定,投顾仅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顾问,并不能销售基金,须由银行销售;但依新规定,境外基金总代理须为券商、投信、投顾业者,且券商、投信、投顾及银行均可销售境外基金。

证期局指出,申报在台销售的境外基金,须符合国内投资人占基金受益人比重不得逾 90%;基金不得以台湾市场为主要投资地区,且投资台湾证券市场比率,不得逾净值70%。

另外,境外基金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不得逾基金净值 0.4% ,投资香港或澳门红筹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1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