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官員退出煤礦官股反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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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5年9月27日華盛頓報導)中國政府為遏制因“官煤勾結”而導致的煤礦事故,要求公職人員主動撤出入股煤礦投資。但迄今為止,全國僅有近五百人撤出煤礦“官股”。

中紀委監察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8月30號聯合發出關於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他們在9月22號之前撤出煤礦投資,並向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或人事部門報告登記。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發言人在接受採訪時解釋了中國政府做出上述決定的原因:“煤礦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在煤礦投資入股,公開或暗中包庇、袒護非法礦主,使一些不具備生產條件的和非法煤礦沒有真正地停產整頓、關閉或取締。所以國務院辦公廳做出了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凡是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一個月內撤出投資,如果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一律免職並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官員入股影響安全監督*

因為替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工打官司而聞名的四川律師周立太指出,地方官員參與煤礦經營導致礦難事故頻發,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視。他說:“中國政府在調查礦難事故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小煤礦,包括一些大的煤礦,都有一些官員入股,甚至入乾股,所謂乾股就是不投資,掙錢了以後分得一定比例的利潤,地方官員參與煤礦的經營,嚴重影響了安全生產的監督,最終導致煤礦事故,工傷、死亡頻頻發生,直接影響社會和家庭的安定,也給礦難家屬帶來嚴重的社會危害和家庭負擔。”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言人說,到9月25號為止,全國有497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撤出投資。他說:“我國境內一共26個產煤的省區,目前都在進行這項工作。根據不完全的統計,現在有9個省報來了497人,這497個人當中,有325人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172人是國有企業負責人,這個工作還在進行中,總的情況還不好說。”

*地方官員與政府叫板*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國家規定的政府官員和國企負責人從煤礦撤資的期限過後,有的地方沒有一人退出,大有與政府叫板的態勢,甚至傳出有些官員寧可丟官,也不退股的說法。

設在香港的勞工組織“中國勞工通訊”在法國的國際代表蔡崇國分析說,要求公職人員撤出股份的通知之所以在地方遇到阻力,是因為中央政府對下面的基本情況缺乏認識。他說:“它完全低估了地方官員在煤礦有股份的現象之廣泛和普遍,那麼讓他們退股就遇到很大問題。實際上,這些在煤礦有股份的官員的官職並不高,大多數是科級和副科級,工資幾百塊或上千塊,如果他們在煤礦裡有股份,那麼他們的利潤就會增加到每個月上千塊,甚至每年上萬塊,十幾萬或幾十萬塊,在這麼大的利益面前,他們寧願丟官,也不願意退股。”

蔡崇國指出,官員不願意撤出煤礦股份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很多官員擔心,一旦宣佈退股,就等於暴露了自身腐敗行為,因此就暗暗地等待上面的風頭過去,而且他們也受到自身就有煤礦股份的上級官員包庇。蔡崇國還指出,政府官員在地方煤礦裡有股份,實際上只是“官煤勾結”的一種形式。

*國家指令難根除問題*

蔡崇國說:“地方礦主向官員行賄受賄,勞動安全沒有達標,但是通過行受賄得到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現象非常普遍。這種通過職權受賄而沒有股份的現象,是無法通過國務院的指令解決的。另外,很多官員雖然本身沒有股份,但是卻從他的親戚、朋友或同事有股份中得到好處,這種現象也很普遍。”

蔡崇國指出,導致中國煤礦安全問題的因素很多,除了地方官員的腐敗外,還有安全設備缺乏以及工人地位低下等。他認為,提高礦工的社會和經濟地位,使礦工組織起來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才是煤礦安全生產得以改善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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