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大學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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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讀者推薦)近年以來,學費問題,特別是大學學費的問題,已經成了百姓家庭關注的焦點。本文考證了20世紀30年代我國大學學費的實際情況,並將歷史和60多年後的現狀做一比較分析。

雖然19世紀末年滿清政府有北洋大學堂、京師大學堂和南洋公學等設置,但實際上直到辛亥革命以後,我國才正式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大學。20世紀20—30年代,我國的大學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杭、廣州和一些通商口岸等地區;大學和規模逐步走向現代化、正規化。此後20年間,我國各大學先後培養出了幾十萬名大專畢業的專門人才,成為社會進步的中堅力量。從此,進入大學校園讀書,成了每一個平民子弟的夢想。

可憐天下父母心!有多少貧寒的家長,甚至是幾代文盲的家長,為了讓他們的孩子可以佩戴大學校徽而節衣縮食,含辛茹苦,作出令「今人」難以想像的努力和犧牲啊!一個催人淚下的典型,就是30年代阮玲玉主演的經典影片《神女》中那位「她」,為了培養兒子成為一個大學生,便以賣笑所得的錢,供兒子的學費。這部無聲影片的解說字幕中寫道:「每當孩子回家向她講述學校生活時,她的心靈得到了莫大的安慰,臉上露出了難得的光彩。」這是阮玲玉所創造的一個最燦爛的藝術形象;而《神女》也就成了中國電影史上流芳百世的傑作。

通常認為,在「舊社會」,上大學幾乎是富家大戶和貴裔子女的專利,一般勞動人民無力負擔那樣昂貴的學費,因而對於大學校門難以問津。那麼,20世紀30年代我國各類大學需要多少學費呢?當時一個普通家庭為了培養一個大學生,需要負擔多大的代價呢?恰好這就是我的研究項目,正可以用第一手史料準確地給出答案。

在30年代,我國的大學分為三大類:國立大學,私立大學,還有教會大學。學費最便宜但是也最難考取的,是清華、北大、北師大、交通大學、中山大學這樣一些主要由國家教育專款支撐的國立大學;而被稱為「貴族大學」的協和、燕京、輔仁和上海聖約翰、滬江等等,這些具有西方(特別是美國)背景的非常洋氣的教會大學,近乎為外國大學的分部,學費特別昂貴;另外一些借助捐贈和基金會補貼的私立大學,如天津南開大學、北平朝陽大學、中國大學、中法大學、上海復旦、大同、大夏、光華大學等,學費介於兩者之間。

* 30年代國立大學的學費

我查閱了1932年修訂的《國立北京大學入學考試簡章》,其中第14條明文規定——
北京大學學費每年銀圓20圓,分兩期,於每學期開學前交納:第一期自9月至次年1月,交10圓;第二期自2月至6月交10圓。又,體育費每學期銀圓1圓。這就是說,北大學生每年交費共22塊銀圓。宿費全免。

30年代清華大學以及北平醫學院、工學院、法商學院等等的學費跟北大基本一樣。

國立上海商學院、國立上海醫學院等,學費都是每學期10銀圓,每年20銀圓;但此外須交宿費12圓。

鐵道部所屬的交通大學(總部在上海、而在北平設有分部)的學費為每學期20銀圓,每年40銀圓。

又,1936年制訂的《國立北平(北京)師範大學學則》規定:「本大學不收學宿費」,「入學新生除辦理註冊手續外,須交納保證金20圓」,「本大學學生所交納之保證金於畢業(或病故)時發還,但自請退學或因故由學校令其退學者,已交納之保證金概不退還。」

全國各地的師範學校一律不收學宿費。

* 30年代教會大學的學費

我又查閱到1934年修訂的《燕京大學本科教務通則》中關於納費的規定:  「本大學學生,每學期須於註冊時,依照下列費用表納費——

本科正式生學費55圓;特別生附習生學費每學分5圓(學生以學分為交學費標準者,每學期至少需交學費15圓);宿舍費(電,爐,水等)20圓;醫術費(藥費另計)2圓 ;體育費 2圓 ;雜費 2圓;

這就是說,30年代燕京大學本科正式生的學費每學期銀洋81圓,每年162圓。此外一些著名的教會大學,如北平輔仁大學、上海聖約翰大學、滬江大學,以及廣州嶺南大學的學費,跟燕京基本上一樣,每年大約160銀圓。

* 30年代私立大學的學費

我還查閱到私立天津南開大學的學費。據吳大猷教授回憶:「南開的經費,學宿費為一主要來源。學費每年60圓,宿費兩學期30圓(每年共須交費90圓),這與國立大學(如北大)之學費每年約20圓錢,自是很高的;但與教會大學(如燕京嶺南等)比較,則是平民化的了。」

北平市私立平民大學學費第一學期26銀圓,第二學期25銀圓,每年共51銀圓;私立北平鐵路大學(私立鐵道學院)學費每學期29圓,每年58圓。

又, 1934年制訂的《私立中法大學組織大綱》規定:「本大學本科學生每年應該納下列各費(甲)學費全年30圓,分兩學期交納,每學期各15圓;(乙)實驗費每學期5圓,不足補交,有餘退還。此外,須交納保證金10圓。」這個學校是由留法預科改辦的,不必住宿,所以學費比較低,合計大約45圓。

1933年制訂的《北平私立朝陽學院學則》規定:各科系學生每年納費如下——學宿費52圓,講義費10圓,圖書費2圓,制服費2圓,體育費2圓,新生入學費2圓,雜費1圓,共計交費71銀圓。

1934—1936年上海市最著名的四所私立大學,被公認為學費比較昂貴,(因為當時上海市生活程度為全國最高):

復旦、光華、不同、大夏,所收學費如下——上海復旦大學每年學費100銀圓;上海光華大學每學期學費50銀圓,每年100銀圓;上海大同大學每學期學費60銀圓,每年120銀圓;上海大夏大學每學期學費45銀圓,每年90銀圓(以上如住校另收宿費)。

總之,在30年代我國的大學收費情況大致分為3種:國立大學每年約22—40銀圓,師範類甚至不收學費;私立大學每年約45—120銀圓不等,中間數約為90銀圓;教會大學每年約160銀圓。

* 30年代學費佔平民家庭收入的份額

30年代我國民眾各階層的收入情況又是如何呢?根據1929—1930年進行的社會調查報告《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所提供的數據,30年代初,一個典型的工人4口之家每年平均生活費為454銀圓。

當時普通工人的月工資通常為16—33銀圓之間,平均約為22銀圓;每個家庭必須有兩個人同時做工方能維持生計。所以,一般勞動人民家庭若要供一個孩子上大學,只能是國立大學,如北大、清華、交大、北師大等等,或免費的師範院校。30年代北京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和北師大有許多大學生來自勞動人民和小市民家庭,這已經是眾所周知的史實。

而私立大學或「貴族化」的教會大學,對於工農子弟來說確實是上不起的。特殊情況如清貧的青年周恩來能上天津南開大學,是因為減免學費的緣故。

30 年代,國立大學的學費佔平民百姓家庭生活費的份額大約5—10%,或者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兩個月的平均工資。而貴族化的「教會大學」的學費佔平民家庭生活費的份額為35%,即三分之一;或者說,教會大學的昂貴學費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年工資的三分之二。怪不得當時有人說,教會學校是培養「高等華人」和「精神貴族」的溫房;而北大、北師大則洋溢著「平民意識」。這是足以引發我們深思的。

30年代大學畢業生的起點月薪一般為50銀圓;待遇高的可以拿到80銀圓。一般從事腦力勞動自食其力的知識階層,如中學教員,工程師,記者,編輯,職員等等,月薪在100—200銀圓之間。大學教授平均月薪為 350銀圓;一級教授最高月薪可達500—600銀圓。這些人群組成社會的「中間階層」或者叫做白領勞動的「中產階級」,魯迅在《二心集序言》裡面就認為自己屬於「中產的知識階級分子」(參看《魯迅全集》第4卷151頁),他們正是勞動人民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當時我國的大學生們多數來自這樣的中間階層。原因之一是這個階層熱愛知識,並且以他們所掌握的知識為社會服務;原因之二,是他們的勞動所得能夠保障子女從小學到大學的全部學費,一般說來,大學學費不高於他們一個月的薪金。他們中間,收入稍低的可以把子女送入國立大學,收入較高的可以把子女送入私立大學。我曾經統計分析了當時許多高等院校的大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本文因篇幅所限,茲不贅述。

* 從貨幣購買力看大學學費

為了便於將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生活作定量的比較分析,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早就提出了「生活費指數」、「生活程度」、「物價指數」和「貨幣購買力」等科學概念。我在前些年所作《文化人的經濟生活》專題研究中,由統計數據計算出:30年代銀圓1圓對於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力,約相當於1997年的人民幣30元。這個基本換算率,已經得到一些學者的認同。舉幾個形象的例子:在30年代,1塊銀圓可以買6斤好豬肉,或20張公園門票,或兩本不太厚的書;北平1塊銀圓足可以請客涮羊肉,上海1塊銀圓可以買兩份西餐。最豪華劇院的入場券為2銀圓,梅蘭芳等「國劇大師」的票價為1銀圓;一般電影票價為2角—8角銀圓。讀者很容易把這些價格與今天的情況作一參照。

如此說來,在30年代國立大學每年約22銀圓的學費,相當於今日的人民幣660元;私立大學每年約90銀圓的學費,相當於今日的人民幣2700元;「貴族大學」每年約160銀圓的學費,相當於今日的人民幣4800元。

又,據新華社消息,教育部門發出通知:「從2000年9月新學年起,對北京地區高校年度學費標準進行上調,最高上限上浮20%,一般專業一般高校為每年 4200元,重點院校為5000元;理工科專業一般高校為4600元,重點院校為5500元;外語、醫科類專業一般高校為5000元,重點院校為6000 元。師範、體育、農林、航海、民族專業等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的學生免繳學費。」

那麼我國目前人民收入狀況如何呢?據報刊資料,14家調查機構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4座大城市」進行的一項社會調查顯示:2000年我國大城市人均月收入821元,人均年收入9850元。以標準家庭3口人推算,這14座大城市家庭每年平均收入為29550元。又據專家的估算,以上數字可能比實際情況偏高。

還有一個統計資料是有關「我國兩億城鎮居民」收入狀況的。國家統計局公布:1999年我國兩億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491元,人均年收入5888元;根據「十五計劃」,要到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將達到666元,人均年收入將達到8000元。

這就是說,我國2000學年的大學學費,相當於14個相對發達的大城市人均年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而達到「兩億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的80—90%以上。國立大學的學費佔據市民家庭生活費份額的六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或者說,目前我國大學的學費至少相當於普通職工4—8個月的工資。這樣沉重的負擔,在社 會主義初級階段,難道可以說是合情合理的嗎?(至於廣大農村人口的人均收入狀況,肯定比城市差得遠;但因為缺乏可靠的統計資料,本文暫不能進行討論。)

由此看來,大多數市民家庭為子女上大學的學費問題而苦惱、而發愁、而焦慮,是應該給予高度同情、高度重視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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