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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案改判 律師:定讞後將請求總統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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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五日電)「白米炸彈犯」楊儒門案今天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酌減刑責改判楊儒門徒刑五年十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楊儒門辯護律師丁榮聰表示,楊儒門案二審判決是合理適當的司法判決,但因案件特殊,待全案確定後,將請求陳水扁總統特赦楊儒門。

丁榮聰說,楊儒門案二審酌量減刑改判,在司法層面來說是合理適當判決結果,他可接受法院二審判決刑度,但楊儒門案是特殊案件,楊儒門屬良心犯,至今已被羈押逾十三個月,他認為,這一處罰對楊儒門已足夠。

他指出,先前也有立法委員認為,陳總統應特赦楊儒門,今天二審宣判後,若法院程序正常,檢方和辯方未提上訴,應在本月底前全案會確定,待全案確定後,他將請求陳總統特赦楊儒門。

楊儒門利用軍中所學,且透過網路蒐集等方法製造爆裂物。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間起到九十三年十一月間落網,共犯下十七起放置裝有白米爆裂物案件,去年十月台北地方法院判處他徒刑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十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改判楊儒門徒刑五年十個月,併科罰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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