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弗事件死11人 阜阳药监局长被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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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北京十七日电)安徽华源公司生产的“欣弗”问题点滴,造成十一人注射后死亡。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公布对“欣弗”不良事件的查处结果,药品生产企业的五名主要负责人被撤职,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被行政警告。

“北京晨报”今天报导,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过程中,因为违反规定生产,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灭菌效果,以致于生产出问题产品。

今年七月二十七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地也分别报告在本地发现使用相同品种出现相类似的临床症状的病例。据统计,共十一人因问题“欣弗”死亡。

药监部门昨天公布查处结果包括:欣弗药品按劣药论处;没收该企业今年六月以来生产销售“欣弗”药品所得,并处两倍罚款;撤销该企业“欣弗”药品批准文号,销毁召回的“欣弗”药品;收回该企业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责令停产整顿。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副总经理潘卫,企业二车间主任袁海泉、企业质量保证部部长崔同欣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企业法人代表孙莹予记大过处分。企业生产管理部部长刘劲松,企业二车间副主任贾毅柏、王殿林,工艺员陈萍等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至于药监官员的责任,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尚文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宁宇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今年五月齐齐哈尔市发生造成多人死亡的“齐二药假药事件”,齐齐哈尔市药监局长曹永文被记大过处分,曾引发外界非议惩处官员太轻。这次欣弗事件对当地药监局长仅处行政警告,远比“齐二药”惩处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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