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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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六四天網義工從宜賓發來消息:四川宜賓兩農民領袖徐元仁、羅道富已 被宜賓法院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秘密判處兩年徒刑。而在宜賓看守所關押期間,遭遇監獄其他服刑人員殘酷折磨,多次被暴打,强迫喝尿、用竹簽捅耳朵,把尿從耳朵灌入等殘酷折磨。據悉,樊朝竹、李友珍等回到大塔介紹徐元仁和羅道富遭遇後,大塔百姓群情激憤,强烈要求找官方算賬;同時,也急切盼望提供法律援助的劉路等律師和六四天網工作人員再次前往大塔。 [詳見: 宜賓農民領袖遭灌尿、竹簽捅耳朵]

記得西方有句政治名言:如果說普通犯罪只是弄骯髒了河流,那麽司法腐敗就是污了水源。宜賓看守所縱容在押犯人對兩位農民領袖徐元仁和羅道富殘酷折磨,顛倒的是共和國公民的乾坤,混淆的是人間公理的黑白!公安管理看守所的警察不是讓嫌疑人思過認罪,而是非法動用同倉的犯人給在押的犯人「聚衆擾亂社會秩序」嫌疑的徐元仁、羅道富施用酷刑,百般羞辱、慘無人道。這件事情勢必儘快追查、公開真相,對相關人員惡警嚴懲不待。

按照國際通行的慣例來定義酷刑,第一特徵是其實施主體必然是特定的國家或國家公務人員,通常是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司法人員。但爲了收拾兩位農民領袖徐元仁和羅道富,唆使犯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爲,强迫喝尿、用竹簽捅耳朵,(惡警最少也是監管不力)大膽而公開地把徐元仁和羅道富「獨闢蹊徑」來關注。這是罕有的侵犯人權的醜聞,說輕的是法制觀念的淡薄、人權觀念的欠缺,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社會心理的失衡等,說重的是司法權缺乏嚴格監督、司法教育的薄弱。

這是鬼話連篇!駭人聽聞,駭目驚心!爲了鎮壓大塔農民維權,就一定要修理這兩個帶頭的農民領袖徐元仁和羅道富!因爲宜賓當局自己心中有鬼,自己不敢幹,就得利用同倉犯人將徐元仁和羅道富收拾。真的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中國《國家賠償償法》規定因刑訊逼供或者在監倉給暴力毆打等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受害的被告人或受其撫養的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中國現行《監獄法》明確規定:「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監獄作爲改造服刑人員的場所,是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需要體現出特有的威嚴。監獄是懲戒罪犯的所在,在監獄裏應有鐵的紀律、嚴的規定。看守所的警察又怎麽能隨意讓在押犯人對另一在押犯人實施暴力酷刑?中國亦於1986年簽署加入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以及其他相關的國際文書。但這些國際公約和中國的法律都扼制不了宜賓農民領袖徐元仁和羅道富兩位所謂犯人的悲慘處境,這是中國依法治國的癌症。

僅僅從徐元仁和羅道富兩位所謂犯人的悲慘處境,就可以知道中國這座巨大的人治冰山到底有多堅固,其在政治上的意義等同於爲實施暴力鎮壓的法西斯暴行背書,如果人們默認了這暴行的合法性,那麽他們就以爲會受到鼓勵,作惡氣焰更加高。所以,我們頭腦要清醒,及時清除那些禍害人民的不良官吏和警察。因爲,他們用的喝的哪一筆不是出自老百姓的血汗賦稅?他們有什麽資格在衣食父母面前耀武揚威,憑什麽欺負老百姓?這次宜賓看守所的所作所爲,簡直是喪盡天良,人神共憤。若不「從重從快」給大塔農民一個解釋,確實很難對世界輿論有個交代。畢竟,這件事的性質太惡劣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俺天理真誠希望當局和中國電力壟斷利益集團立即停止鎮壓大塔農民的維權,保護大塔老百姓基本人權。並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與農民合理協商,妥善解决大塔電站産權及相關問題,無條件釋放徐元仁和羅道富和賠償他倆在看守所慘遭淩辱的一切傷害。徐羅二人在宜賓看守所關押期間所受到的遭遇這能不能與社會的穩定聯繫起來。就看當局和中國電力壟斷利益集團怎麽樣緩解社會各界人士的矛盾了,把問題解决在萌芽的狀態。否則,大塔農民的維權火山也終有日爆發。

2006-12-23首發:《六四天網》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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