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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重賞 檢舉非法雇主最高獎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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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避免逃逸外勞成為社會治安問題,雙管齊下,祭出重罰與提高檢舉獎勵措施,凡僱用非法外勞的雇主,一律處七十五萬元罰款,五年內再犯,將負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勞委會近期內也將提高檢舉獎金,檢舉非法雇主最高可獲得十萬元獎金。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今天指出,目前約兩萬名非法外勞在外活動,基於治安考量,凡僱用、收容非法外勞的雇主,一律處以七十五萬元罰款,這項政策預計在四月二十日前實施。

職訓局外勞作業組表示,過去被抓到雇主僱用或收容非法外勞,各縣市多半處法令下限十五萬元,但十五萬元並無法達到遏阻僱用非法外勞的效果,根據估算,雇主僱用非法外勞與僱用合法外勞,一個月成本差距約一萬元,只要僱用一年價差就達十二萬元。

為有效嚇阻僱用非法外勞,職訓局一週內將與各縣市政府協調,祭出重罰,只要僱用或使用逃逸外勞,即使是家庭類外勞,都要處以七十五萬元罰款;至於僱用以觀光、依親名義來台卻從事打工的外勞,依法可處十五萬元至七十五萬元罰款,勞委會將與相關縣市討論對這類雇主是否依最高罰款處罰。

有鑑於目前有許多非法外勞,持偽造的外籍配偶的居留證打工,職訓局提醒,如果雇主未經查證就僱用這些人,仍將處七十五萬元罰款,因此,雇主僱用前最好向警察局確認是否為合法居留證件,並要求出示相關文件,但若仍不小心僱用到非法外勞,就可舉證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職訓局也提出新的檢舉方案,檢舉非法外勞,一旦查獲,檢舉獎金從原本的兩千元提高至五千元,而檢舉非法雇主部分,檢舉獎金則由兩千元提高至最高十萬元,這項措施預計近期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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