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灣正式通知中國 就毛巾進口案進行諮商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五日專電)台灣今天首度援引中共「過度性特別產品防衛機制」,正式通知中國就大陸毛巾進口案展開諮商,這也是台灣第二度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針對貿易爭端要求中國諮商。

在台海兩岸特殊貿易關係及敏感政治氣氛下,中共如何回應台灣的要求及全案的未來發展,將具有指標性意義。

根據中共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議定書第十六條、過度性特別產品防衛機制的規定,如在六十天內,台灣與中國無法達成協議,台灣可實施防衛措施。

台灣駐WTO代表團在給中共代表團的通知中,除要求諮商外,並說明經濟部長接受貿易調查委員會建議,對大陸毛巾的進口關稅改採從量課稅,第一年每公斤課稅四十二元,第二年三十二元,第三年二十元;換算從價稅約為百分之六十六。

根據台灣進口救濟規定,經濟部長雖已接受貿易調查委員會的建議,但未來是否具體實施,將另外再作決定。

WTO秘書處的資料顯示,台灣將是繼美國、祕魯、印度、加拿大、哥倫比亞及土耳其之後,第七個引用特別產品防衛機制的WTO會員國。土耳其本月初正式通知WTO秘書處,在經過諮商無法達成協議後,已決定對中國的浮式平板玻璃,實施限制進口數量的防衛措施。

與其它會員國不同的是,現階段兩岸貿易確實有許多方面不符合WTO規範,中共拒絕與台灣在WTO架構下進行正式對話與諮商,使問題無法解決,加上中共一直排斥入會議定書第十六條,兩岸是否能就毛巾出口進行諮商,仍充滿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由財政部主導的大陸進口毛巾「反傾銷」調查仍在進行中,WTO專家強調,對於一項貿易爭端只能採取一種救濟措施,因此,兩岸如未能進行諮商,或在諮商中不能達成協議,台灣仍需決定採取防衛或反傾銷措施。

而在台灣內部,由於中國廉價產品進口增加,許多傳統產業受到衝擊,毛巾案的發展是否會對其它產業產生效應,也受到高度關切。

台灣曾於2002年底,要求中共就其鋼品防衛措施進行諮商,當時雙方也舉行了一次會議,但這也是兩岸入會四年多來的唯一正式會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