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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正式通知中国 就毛巾进口案进行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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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二十五日专电)台湾今天首度援引中共“过度性特别产品防卫机制”,正式通知中国就大陆毛巾进口案展开咨商,这也是台湾第二度在世界贸易组织架构下,针对贸易争端要求中国咨商。

在台海两岸特殊贸易关系及敏感政治气氛下,中共如何回应台湾的要求及全案的未来发展,将具有指标性意义。

根据中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议定书第十六条、过度性特别产品防卫机制的规定,如在六十天内,台湾与中国无法达成协议,台湾可实施防卫措施。

台湾驻WTO代表团在给中共代表团的通知中,除要求咨商外,并说明经济部长接受贸易调查委员会建议,对大陆毛巾的进口关税改采从量课税,第一年每公斤课税四十二元,第二年三十二元,第三年二十元;换算从价税约为百分之六十六。

根据台湾进口救济规定,经济部长虽已接受贸易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但未来是否具体实施,将另外再作决定。

WTO秘书处的资料显示,台湾将是继美国、秘鲁、印度、加拿大、哥伦比亚及土耳其之后,第七个引用特别产品防卫机制的WTO会员国。土耳其本月初正式通知WTO秘书处,在经过咨商无法达成协议后,已决定对中国的浮式平板玻璃,实施限制进口数量的防卫措施。

与其它会员国不同的是,现阶段两岸贸易确实有许多方面不符合WTO规范,中共拒绝与台湾在WTO架构下进行正式对话与咨商,使问题无法解决,加上中共一直排斥入会议定书第十六条,两岸是否能就毛巾出口进行咨商,仍充满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由财政部主导的大陆进口毛巾“反倾销”调查仍在进行中,WTO专家强调,对于一项贸易争端只能采取一种救济措施,因此,两岸如未能进行咨商,或在咨商中不能达成协议,台湾仍需决定采取防卫或反倾销措施。

而在台湾内部,由于中国廉价产品进口增加,许多传统产业受到冲击,毛巾案的发展是否会对其它产业产生效应,也受到高度关切。

台湾曾于2002年底,要求中共就其钢品防卫措施进行咨商,当时双方也举行了一次会议,但这也是两岸入会四年多来的唯一正式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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