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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龚照胜即起移付惩戒 先行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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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今天发布命令指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龚照胜任职台糖公司董事长任内涉嫌台糖三起弊案,对所属人员监督不周,即日起移付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惩戒并先行停职,职务由副主委吕东英代理。

行政院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依公务员惩戒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有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应受惩戒;依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各院、部、会长官认为所属公务员有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应受惩戒者,应备文声叙事由,连同证据送请监察院审查;第四条规定对被移付人员,认为其涉案情节重大者,亦得依职权先行停止其职务。

行政院说,龚照胜在台糖董事长任内涉及三起弊案,包括办理诗丹雅兰保养品经销权及兰花咖啡馆招标工程、聘雇女友的姊姊出任咖啡馆顾问等情,经检调单位搜证、约谈、复讯后,认为涉嫌图利、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涉案情节重大,谕令新台币五十万元交保候传。

行政院表示,龚照胜对于所属检查局前局长李进诚,未依法遵守保密规定,违背法令,图利友人得以自股市以放空股票获取不法利益,经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提起公诉在案,显有监督不周之疏失,考量其涉案情节重大并影响政府形象甚钜。

行政院指出,依公务员惩戒法第二条及第十九条规定送请监察院审查,并依同法第四条规定予以停职,其职务并由金管会政务副主任委员吕东英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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