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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診次病患 將限醫院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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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台灣就醫超便利,卻也造就部分民眾「逛醫院」的惡習。健保局統計,一年有一千八百多人看病超過兩百次,等於不到兩天就上醫院一次。為避免醫療資源遭濫用,健保局除鎖定疑似逛醫院者輔導外,若經輔導仍不改善,未來將只能在「指定醫療院所」就醫。

這項措施待「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修正案經行政院核定、衛生署公告後,即可上路實施。

至於有哪些病患可能會被限制就醫處所呢?健保局醫管處專門委員黃肇明表示,民眾有異常高診次就醫、且經輔導無效時,才考慮限制於指定醫院就醫。

以目前來看,包括一個月看病超過二十次、一季看病超過五十次或是一年看病超過兩百次者,都可能被列入「門診高利用輔導」名單,但仍會配合徵詢專業意見。

健保局九十三年共輔導一千八百零七名、一年就診超過兩百次的病患為例,每人平均一年看病兩百四十四次,估計一人一年光門診就花掉二十萬。經輔導後,平均就診次數下降至一百七十四次。但也不乏勸導不聽者,因此,將依病情指定該病患到特定醫療院所接受治療。

黃肇明強調:「看診多不代表一定異常。」因此必須配合專業認定。以癌症疼痛病患為例,確實因為疼痛而需要頻繁就醫者,並不會遭到限制就醫場所,但是止痛藥成癮的病患,則可能需要專業介入,管理就醫習慣。

黃肇明指出,被認定為重複就醫、浪費醫療資源情況時,病患的健保IC卡將被註記,當就醫使用健保卡,電腦螢幕就會跳出警告,顯示該病患被限制就醫。除緊急狀況外,醫療院所即使提供醫療服務,也無法得到給付。

賴在加護病房 健保不給付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台灣有將近七千床加護病床,不過,不少民眾都遇過一床難求的情況!為此,健保局日前修改規定,除了不符合入住加護病房者住加護病房不予給付外,也明定六大項加護病房轉出標準,凡是合於標準者繼續住在加護病房,必須自費負擔。

加護病房醫師表示,台灣地區加護病房不足有兩大原因:一是家屬不願患者轉出;另外則是有部分醫院利用加護病房賺錢。

該名醫師表示,該院最高紀錄曾有病患加護病房住了兩年之久,原因是該名患者認為醫院有醫療疏失,拒不遷出。當時翻遍法條,找不出可以將患者「請」出去的規定,只能任由患者佔據病床。

台大醫院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黃勝堅估算患者強住十天,就會影響救兩條人命的機會。因此健保局若能讓醫師有法可讓不需住加護病房的患者轉出病房,確實值得鼓勵。

健保局醫審小組主任高資彬表示,這次修訂的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針對加護病房轉出以更明確的標準界定,包括已脫離呼吸器,病情穩定、不需要特殊生理監測器、合併症穩定控制、已脫離急性期不需要加護醫療照護,或家屬自動要求出院等,都應該轉出加護病房。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猝死經急救後仍有缺氧性腦病變這類「加強醫療效益不大」的患者,健保局也認定應轉出加護病房。換句話說,一些病情穩定的植物人,甚至腦死不做器官捐贈的患者,未來將不能佔用加護病房健保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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