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國家的本分

秋風

標籤: ,

【大紀元8月30日訊】權利經濟學
  
  古怪的理論總是時運不濟:東亞「儒教資本主義」及「發展型國家」理論1980年代被人提出,但該理論所依據的國家很快就陷入發展的困境:日本進入長期停滯,隨後又爆發東南亞金融危機。

  相比之下,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的《以自由看待發展》(Development as Freedom)則呈現出一種「事後之明」,它提醒人們思考:東亞社會,從民間到官方以至經濟學界,對增長的普遍迷戀是否可欲,或者說,對於一個社會來說,真正的善究竟是什麼。

  在森看來,一個社會中最珍貴的東西是自由。自由就應當是發展的目的。該書一開篇,森就指出:「發展可以看作是擴展人們享有的真實自由的一個過程。」作者在後面又論證了,自由本身也是一種最有效的發展手段。關於後一論點,森的一個經驗性論證已經廣為人知:一個國家如果有基本的民主架構和言論自由,就不會發生大規模饑荒。

  森並不反對國家在一定限度內追求增長。發展型國家所追求的國民生產總值(GNP)增長或個人收入提高、或工業化、或技術進步、或社會現代化,作為擴展社會成員享有的自由的手段,確實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在森看來,自由同時還依賴於其他決定性因素,比如,社會的和經濟的安排(例如教育和保健措施),以及政治的和公民的權利(例如參與公共討論的自由)。他說,「如果發展所要促進的是自由,那麼就有很強的理由集中注意這一主導性目的,而不是某些特定的手段,或者某些特別選中的工具。」

  而這正是發展型國家的根本問題所在:它把增長這一實現自由的手段當成了目的本身,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反而成為實現這一增長目標的工具。這種制度安排確實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至少在短中期內;但是,一個增長的時代就是一個好時代嗎?

  森在他的著作第一章引述了印度古老的梵文經典《奧義書》中的一個故事:一個名叫瑪翠伊的婦女和她的丈夫亞納瓦克亞在討論了致富的方法和手段後,很快就涉及到一個更重大的、具有哲學意味的問題:財富在多大程度上能幫助他們得到他們所想要的?瑪翠伊想知道,假如世界上的全部財富都歸她自己,她能否實現長生不老。她的丈夫乾脆地回答:「不可能。你的生活會像別的富人的生活一樣。但是別指望通過財富實現長生不老。」瑪翠伊對此評論說:「那麼,我要那些不能讓我長生不老的財富幹什麼?」類似的故事,可見之古希臘、中國的經典,值得追求的那永恆的東西未必是長生不老,也許是幸福。

  當然,個人為了解決生計,至少要拿出人生的部分用來創造財富。瑪翠伊不過是提醒人們,將生命全部用於追求財富是否值得。假如個人換成國家,問題就更尖銳了。一個物質主義的國家是否可取?
  
國家有其本分

  如果某個成年人在孩子面前搞怪,人們就會嚴肅地對他說:大人應當有大人的樣兒。

  同樣,人們也會說,老師應當有老師的樣兒,警察應當有警察的樣兒。這樣的樸素觀念在西方自然法傳統中發展為一整套精緻的哲學體系。人具有其本質性的自然,國家也有其本質性的自然,一個人生活的正當目的就應當趨向於這種自然,這樣的生活才是合乎道德的。同樣,一個國家也應當趨向於其本質性自然。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那就是「正義」。就像亞里士多德所說,「一個治理者是正義的守護者」,或者像托馬斯阿奎那所說,「國王的職責是公正無私地治理他的臣民」。

  這種正義觀念,隱含了人人平等、個人自由、私人財產權、法律至上等等現代憲政主義的基本要素。用現代的話語說,國家的正當義務就是通過法治,保護個人自由不受侵犯,保障私人財產權,推進平等。相對於其財富再分配性功能,有人把這稱之為國家的「保護性職能」。相對於重商主義國家和發展型國家模式中國家創造財富、推進經濟增長的物質性職能,則可稱之為「政治性職能」。

  國家必須優先履行其保護性職能、政治性職能。森自覺地將自己歸入這個傳統。另有一些學者則基於更現代的理由,而堅持這一點,森提到了發展經濟學的「異議者」———皮特·鮑爾。在主流發展經濟學沉迷於國家控制、政府干預的時期,這位學者一直主張,自由市場才是發展的正道,他在1957年的一篇論文中說,「我把選擇範圍之擴展,即人們可以獲得的有效備選項範圍之增加,視為經濟發展的首要目標和衡量標準;我對一項政策措施的判斷,也主要看其對於人們可以獲得的備選項範圍所能發揮的影響。」

  只要政府履行了這些職能,則經濟、社會、文化就會分別以其內在的動力而自然地增長、發展。也就是說斯密所說的,一旦自然的自由制度樹立起來,國民自然地就會走向繁榮。

  自然法傳統甚至不認為國家能夠創造財富、哲學或者詩歌。筆者最近翻譯完成一本《自然法的觀念史與哲學》,其作者海因裡希·羅門曾是德國天主教活動人士,納粹興起之後流亡美國,與近些年來在國內學界非常熱門的施特勞斯等人一起復興了自然法哲學。他在這本書中說:「不管是自私的個體還是官僚制的工業國家都不可能從事創造性活動。創造性活動只屬於人,屬於民族共同體,它們有資格成為國家的不朽的基礎和天賦土壤。」政府不可能從事創造財富的活動,按照事物的性質,它也不應該從事這樣的活動。

  如此一來,則評價一個國家是否稱職,主要就是看它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保護性職能、政治性職能。政府熱衷於經濟增長,並且通過積極的政策而實現了經濟增長,也許並不值得稱讚。假如它為此而放棄履行那些首要職能,甚至侵害民眾的自由,則這種增長的效用就足以被抵消。重商主義或者發展型國家通常就是做這種南轅北轍的事情。

  國內不少經濟學人不屑於印度的經濟表現,那很可能只是因為,他們不像阿瑪蒂亞·森那樣,在觀察經濟問題的時候具有哲學的視野,只為膚淺的、高度物質主義化的經濟學邏輯沾沾自喜。森明文指出,亞里士多德是他的思想淵源之一。他提醒人們回答一個根本問題:假如發展的目的就是自由,自由就是現代國家所應當追求的本質性目的,而技術進步、經濟增長等等不過是一些手段而已,那麼,國家首先應當做什麼?

--原載:《南方都市報》,2006-08-25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李家同:要好的生活,就需要更多的電力
李家同:團結在民主自由的大旗下(03/13/1996)
「中國人權」指責中國政府打壓維權律師
韋拓:從下滑到坍塌 國足告別世界盃之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