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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車四期排放標準 十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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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四日電)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原訂在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才要實施的「柴油車四期排放標準」,為配合歐洲四期排放標準在今年十月全面實施的車輛管制趨勢,也將與國際同步,提前在今年十月一日上路,加嚴對氮氧化物及黑煙的管制。

環保署指出,柴油車第四期排放標準,主要加嚴項目包含氮氧化物(NOx)及黑煙,氮氧化物由三期排放標準的制動馬力每小時五克(g/bhp-hr),改為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加氮氧化物不超過二點四克;黑煙則由百分之三十五加嚴為百分之二十五。

輕型柴油車及柴油小客車部分,主要加嚴項目則包含氮氧化物、粒狀污染物及黑煙,氮氧化物由每公里零點六二五克(g/km)及零點二五克加嚴為零點零四四克;粒狀污染物則由零點零五克加嚴為零點零零六;黑煙則由百分之三十五加嚴為百分之二十五。

環保署說,新排放標準中,污染物管制項目也有增加,輕型柴油車及柴油小客車增加了非甲烷有機氣體(NOMG)及甲醛(HCHO)等污染物的管制,另一方面,耐久試驗及耐久保證里程也有加嚴趨勢,例如:總重大於一萬四千九百八十二公斤的車輛,其耐久試驗原為八年、四十六點四萬公里,延長為十年、六十九點六萬公里或引擎運轉兩萬兩千小時。

環保署強調,藉由逐期加嚴標準,除可確保車輛業者所製造、進口銷售的車輛都能符合排放標準外,更可有效降低柴油車排氣污染及黑煙排放,改善台灣的空氣品質,保障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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