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委副書記受賄704萬一審判死緩

標籤:

【大紀元1月15日訊】原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12日宣判,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王昭耀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安徽日報》報導,法院經公開庭審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被告人王昭耀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個人和單位謀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或單位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04萬餘元。王昭耀另有折合人民幣近650萬元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昭耀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考慮到王昭耀能夠坦白其受賄罪的大部分罪行,贓款已全部退繳及具有檢舉他人涉嫌違法線索等情節,法院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王昭耀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王昭耀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陽地委書記,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長,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是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和第十屆安徽省人大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罷免人大代表職務。因涉嫌受賄犯罪,王昭耀於2005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王昭耀生活腐敗,竟然與妻舅共用情婦。王昭耀倒台後,他的「權力家族」分崩離析:在省城做官的妻子和大兒子被「雙規」;妻二弟——原安徽宿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楊哲信於2006年6月7日被判刑15年;妻大弟——原安徽宣城市委副書記楊楓也受審。◇(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安徽發現西漢 「六安王」大墓
安徽婺源發現文天祥書畫手跡
安徽確診一男子染禽流感
安徽確診一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