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準備應答員警的提問

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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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新世紀特稿2007年10月21日】前兩三天,有三位元朋友先後在電話裏告訴我,印售被查禁圖書的陳昭和他的女兒已於前幾天被拘留,幾百近千冊圖書被沒收,罪名是非法銷售盜版圖書。有關部門正在調查取證,這三位朋友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分別找他們談話,詢問他們從陳昭那裏購買圖書的情況,準備作為起訴陳昭的證據。派出所的員警還告訴他們,陳昭已經承認近幾年從中獲利約20萬元,已構成犯罪。朋友們知道我也曾在陳昭那裏買過書,所以通報這個情況,讓我有個思想準備。

我已經作好了應對派出所詢問的思想準備。我想告訴他們,這個事件的實質是當局以查辦經濟犯罪的名義,推行文化專制主義。並且準備向他們指出:陳昭父女的作為是文化專制主義的產物,正是當局推行的文化專制主義,為他們提供了印製盜版書獲利的機會。他們的實際行動,為民眾提供被文化專制主義查禁了的文化精品,為社會的思想啟蒙和健康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我這裏的派出所卻沒有派人來找我。這反倒使我感到,我有必要把我準備應答員警提問的話公之於世,公開陳述我對這個事件的判斷和態度。

近幾年來,由於文化專制主義的加劇,許多很有學術價值或有豐富歷史資料的書籍無法在境內出版,不得不送到香港或國外出版,而印出來後又不能在境內發行,從境外帶進來則往往被海關沒收。這是某些高品位著作在文化專制主義淫威下的第一種境況。第二種境況是,有些學者自費印刷,不作為正式的出版物,只是饋贈親友留念或同好交流,也往往遭到沒收的命運。如在五十年代曾經風行一時、膾炙人口的《把一切獻給黨》和《革命家庭》等佳作的作者何家棟,去年10月病入膏肓時,家人和朋友為他編印了《何家棟文集》上下冊,希望能在他去世前讓他看到自己的文集出版,得到最後的安慰。不料就在這個時候,印刷文集的印刷廠被突擊查抄,印好的《何家棟文集》全部被抄走。第二天何家棟就去世了,懷著遺憾離開人間。第三種境況是已經正式出版的書籍,發行後被中宣部組織的新聞檢查官挑出這樣那樣的問題,於是下達禁令,不許發行,如三年前曾經暢銷海內外的《往事並不如煙》,今年初曾一度被禁、網上反應沸沸揚揚的八本書。

由於長期以來的愚民政策和蒙昧主義(這是文化專制主義的衍生物),我國在社會文化和思想理論領域仍然十分落後,迫切需要一個新的啟蒙運動。在這個新啟蒙運動中,我們除了應該吸取古今中外的優秀文明成果外,還需要對一百多年來的近現代史、特別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經驗教訓,進行梳理、反思,從中得出規律性的認識,以指導我們前進的方向和路徑,走出“摸著石頭過河”的困境。為此,需要大量展示歷史真相、探討科學真理、具有真知灼見的文章和著作,以開啟民智。許多有良心的學者、思想家,正是本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意識,投入“兩真”(真相、真理)的研究和論述,殫精竭慮,嘔心瀝血,寫出很有價值的著作,卻無法正式出版,或雖然出版卻仍遭查禁。但這些著作既承載著真相真理的內涵,自然為廣大知識份子和青年學生所需要,人們一有風聞便到處搜求,於是就有了這一類盜版書的出現,它適應了社會大眾的迫切需要,推動了新啟蒙運動的進展。

與那些時下流行的暢銷書的盜版書不同,處於上述三種境況下的著作的盜版書是被專制主義逼出來的。廣大知識份子和公務員、青年學生都需要這一類書,因為可以從中瞭解歷史真相,開啟蒙昧,探求真理,修養悟性,而文化專制主義卻嚴加查禁,這才為這類盜版書提供了機會。它是盜版書,是非法的;但它有利於民眾的開智啟蒙,有益於社會的健康發展。從這個意義出發,我讚賞陳昭的所作所為。他翻印銷售上述三類書,違反了工商管理法規,觸犯了文化專制主義,卻對社會的健康發展作出了貢獻,即使受到處罰,也是雖罰猶榮。就我個人來說,他為我提供了一些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書,我應該向他表示感謝。

一個民族的健康發展需要多元文化的滋養,把文化和理論思想定於一尊,扼殺高品位、有價值的學術著作,勢必帶來低品位、低級趣味的文化作品和文化現象的大肆氾濫。當年在淪陷時期的北平,日偽統治者只供應混合麵,老百姓吃不到到窩頭和大米白麵;今天我們的文化專制主義者也是只讓民眾聽一種聲音,報刊上只能發表那些千篇一律的頌歌諛詞,使廣大民眾嚴重缺乏精神營養。陳昭父女向民眾輸送富營養的精神食品,多少可以彌補社會的這個缺陷。這是貢獻還是罪行?問題不是十分明顯嗎?

更值得稱道的是,陳昭父女對維護憲法的尊嚴,也作出了獨特的貢獻。前述三種境況的著作被剝奪了出版和發行的自由,這個舉措是違反憲法的。陳昭父女以印售盜版書的非法方式,維護了憲法規定的出版自由。這種畸形的現實,是當前畸形的法制現象的反應。執法者以非法的罪名刑拘公民,自己卻犯了違反憲法的罪行。推行文化專制主義的新聞檢查官們無論用什麼藉口,都不能改變他們違反憲法的事實,只不過他們可以以權掩罪罷了。在這個事件裏,違法的首先是文化專制主義的推行者。他們違法在先,陳昭違法在後;他們違反的是國家根本大法,陳昭違反的只不過是部門法。要克服老百姓的違法行為,首先要追究執法者的違憲行為。

至於陳昭沒有在工商局登記,那是事實,但登記了就可以銷售這些被查禁的盜版書嗎?還能為社會作出這些獨特貢獻嗎?他們父女二人四五年來辛勤勞作,提心吊膽,才掙到20萬元利潤,每年不過四五萬元,能說是非法暴利嗎?

最後,還有一點似乎不能不說。那些被查禁的書(至於已經寫出卻因文化專制主義的統制而不能出版的書稿就更多了),不論就其學術價值還是社會意義來說,都是當代書中精品,體現著中國現階段的優秀文化。借用近幾年官方的常用語,可謂“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可是,偏偏是這些“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的著作,卻被自稱為“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的政黨所拒絕,所查禁,這是十分滑稽、十分荒唐的。陳昭父女銷售這些被查禁的書,毫無疑問是在傳播先進文化,卻得不到“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的當局的支持,因而不得不偷偷摸摸地採用違法的方式,這就有百分滑稽、百分荒唐了。而這個傳播先進文化的人,居然還被“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的當局拘留抄家,大批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出版物被沒收,這豈不是千分滑稽、千分荒唐嗎?而這一切都成了“代表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的自我否定,呈現出文化專制主義的真面貌,通俗一點說,是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那簡直就是萬分滑稽、萬分荒唐了。想到先進文化在當代中國的遭遇,真是可笑!可恨!可悲!

馬克思曾經說:“治療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我想對派出所的員警說:“查禁這一類盜版書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文化專制主義。”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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