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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查市售湯圓 5件防腐劑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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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三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抽檢市售湯圓結果,共抽檢17件市售湯圓,結果有5件散裝樣品的防腐劑使用不合格,包裝樣品都合格,呼籲主管機關立即進行查緝。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今年11月22到26日採樣市售湯圓17件,抽檢其防腐劑使用情況,其中11件為散裝、6件為包裝。

結果顯示,散裝湯圓中,5件樣品不合格,占45%。其中2件樣品檢出「去水醋酸」,占18%;3件樣品檢出過量「己二烯酸」,占27%。可喜的是包裝湯圓6件樣品都沒有檢出防腐劑,值得嘉許。

程仁宏指出,湯圓適用糕餅類的防腐劑檢驗標準,依據CNS 10949「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法」進行檢測,依法不得檢出「苯甲酸」、「去水醋酸」;而「己二烯酸」的限量則為0.5g/KG。

其中「己二烯酸」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但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添加。

「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可從尿中排出,剩餘部分與葡萄糖化合而解毒;不過解毒作用是在肝臟內進行,所以肝功能不好的人不宜使用;攝取過量會引起流口水、腹瀉、心跳加快等症狀。

「去水醋酸」對於黴菌及腐敗菌有不錯的防腐效果,可使商品更為蓬鬆。但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僅可添加在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另參考日本衛生實驗法中對動物的實驗發現,若食入每公斤超過0.3公克,動物會嘔吐、痙攣、甚至死亡。

程仁宏強調,結果有2家的湯圓添加禁止使用的防腐劑,3家業者過量添加防腐劑,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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