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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清條例明年4月上路 學界辦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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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二日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於明年四月上路,本土法學雜誌及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天上午共同舉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國際研討會,邀請司法界與學術界對相關議題展開討論,為台灣第一個個人破產法激盪正面的火花。

立法院於六月八日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定卡債族得經協商、更生及清算償還債務。其中,清算屬簡易破產,是中華民國自三零年代制訂破產法,首度以法律明定自然人得申請破產。條例於七月十一日由總統公布後,將於明年四月十一日開始施行。

由於部分學界及司法界認為消債條例規範的體系及內容不夠明確,本土法學雜誌及法律扶助基金會上午在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大新數位演講廳,舉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國際研討會,邀請許士宦、沈冠伶、鄭有為、曾品傑、王志誠、林繼恆等知名學者參與研討。

主辦單位並邀請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的律師林永頌、草擬條例的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李彥文、最高法院法官鄭傑夫、司法院民事廳長王金龍,以及「日本卡債全國對策協議會」律師黑木和彰與伊澤正之等人參與。

今天研討內容相當多元,包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許士宦發表「消費者債務清理制度之新變革」、中央大學產經研究所助理教授鄭有為發表「自用住宅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應有地位-以美國聯邦破產法典第十三章角度出發」。

下午一時三十分起,將由台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沈冠伶作第三場報告,題目為「消費者債務清理制度之研究-從德國法之發展評析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東海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曾品傑,也將以「我國與法國消費者債務清理之比較研究」為題,做第四場報告;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志誠則報告「從日本個人債務清理法制論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得失」。

受邀來台的日本全國卡債消費金融問題對策協議會義務律師黑木和彰,將以「台灣消費者債務清理制度與日本之比較」,講述日本的實際經驗;東吳大學法學副教授林繼恆則是報告「個人破產機制外國立法例與我國債清條例之比較分析」;律師林永頌則壓軸報告「從卡債族立場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及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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