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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企業集團監理 非針對14家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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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五日電)針對媒體報導,為防範力霸事件重演,金管會將包括聯邦銀、遠東銀等14家金融業列為初步檢視對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澄清,集團專案小組是以企業集團為主體,監控集團企業財務、業務及股票交易面有無異常,是以市場整體為範圍,並非特別針對某一行業及媒體報導的14家金融業。

金管會表示,力霸事件凸顯公司治理重要性,為強化公司治理,已修訂證券交易法,引進獨立董事制度、設置審計委員會、強化董事獨立性及明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另外,為有效監管上市(櫃)公司,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建置平時及例外管理、財務報告審閱及股市交易監視等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指出,上市(櫃)公司應落實董事會職能,發揮公司治理功能,至於對企業集團的監理,是常態性監理機制,並非特別針對某一行業,外界不必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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