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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报税 单据今须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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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综所税结算申报期限虽已截止,不过,采用网路申报的纳税人,记得在今天(11日 )将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等,赶在邮局或国税局下班前,亲送或挂号函寄国税局。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目前申报综所税已经不用再检附扣(免 )缴凭单、股利凭单、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财产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凭单等。但若有依法必须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申报列举扣除的各项证明单据、申报扶养满20岁在学子女应检附的在学证明等,仍应依规定检附。

不过,采用人工申报或二维条码申报者,在递送或寄送申报书时,就已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及单据;至于采用网路申报者,申报时则未检附,依规定必须在6月11日前,亲送至就近的国税局,或以挂号方式直接函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

赋税署指出,今年有245万多户采用网路申报,纳税人完成网路申报后,除了列印“收执联”之外,若有其他应检附的证明文件,还要列印“应检送各项证明文件单据申报表”及“附件寄送信函封面”,再连同证明文件亲送或寄送至国税局。

纳税人申报的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必须检具证明文件,国税局才能审核认定,否则,在缺乏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相关免税额及扣除额将无法获国税局核定认列,可能因此被剔除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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