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設基金助市民訴訟

【大紀元7月10日訊】(大紀元訊)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小組發表報告,指香港現時不適宜推行不成功不收費的法律服務,但委員會認同這種收費模式,強化市民尋求司法的的渠道,建議政府設立基金,替未能申請法援的市民進行訴訟。

「不成功不收費」的概念,即按條件收費的法律服務,就是律師替當事人打官司時,敗訴就不會收取律師費,勝訴才收。法改會的小組認為,這種收費模式可以強化市民尋求司法的渠道,但香港未有事後保險制度,承保市民一旦敗訴時所須支付對方的律師費,所以現時不適宜推行這種安排。

小組建議政府成立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申請人的資產上限比較高,例如超過2百萬,只要申請人的勝訴機會大,現時不合資格申請法援的市民,甚至中小型企業,都可以提出訴訟,申請人最後勝訴,可能要將大約一成半的得益或賠償貢獻基金,比法援要求的多,敗訴就由基金代付對方訟費。

小組建議,涉及人身傷害、消費者權益,甚至誹謗的案件,都可以申請。目前全港大約有三成家庭,不少是中產人士,因為入息及資產限額超出規定,沒有資格申請法援。

有中產人士歡迎成立「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的建議。很多時候中產人士要提出訴訟,考慮的未必是自己有沒有道理,而是錢是否足夠。

有律師亦認為,如果實施「不成功不收費」的收費模式,對市民有利,但會增加一些規模小律師行的運作風險:「市民在財政壓力少一點,在選擇方面來說亦很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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