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聿門:村民下跪與環保體制的無奈

張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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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潘嶽的風暴再及時,再猛烈,似乎也趕不上危機的速度。環保總局昨天剛開始流域限批,今天,就發生了與水污染有關的公共事件:江蘇沭陽飲用水源受污染20萬人斷水。同時,有報導說,安徽蚌埠村民跪求環保總局治汙。網上頓時沸沸楊楊。有讚揚環保總局和潘嶽的,也有質問環保總局早幹什麼去了的。

筆者也是質問者之列的。國家設環保總局可不是一天兩天了,怎以就越治越汙了呢?但當看到潘嶽說流域限批是環保總局的最後一招時,不禁多了幾份疑問。難道真的沒招了嗎?那麼多法律,那麼多法規,就都不管用?中國就算還是個人治社會,但畢竟已經進入了法治年代,就算做做樣子,地方官和企業也應該不至於那麼狂妄吧。

疑惑之下,求教行家。一問纔知,原來中國的環保法律之全不輸於西方發達國家,但問題是,幾乎沒有剛性的約束力。法律偏軟,造成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狀。比如,辦一個環評就得花一個月時間,還不一定能通過,但專案上馬後,造成既成事實,然後再找環保部門,給國庫上繳20萬罰款,再補辦手續,避免了專案被環保否定的可能性,又節約了時間和金錢。

體制方面,更是掣肘多於合作。行家舉了個例子,拿小小一個太湖來說,除了大家都知道的環保下不了河,水利上不了岸的體制限制,還有,太湖的具體管理歸太湖管理委員會;治理投入,歸發改委管;太湖周邊地產開發,生活汙水處理屬於建設部管;地下污水管道歸城建委管,農業面源污染又歸農業部管;環保總局主要管工業排汙,可是要引進新技術,加大科技投入搞清潔生產又是科技部的事;就算要問責,也要經過監察部門。管中窺豹,可見一斑,何況整條河流的流域呢?在這樣錯綜的管理體制下,怎麼能把污染治好。環保局出來說話,先要協調各幫衙門,協調好了還要求人家配合,人家要是一甩臉子,你還真麼辦法,而這一幫子事最終要受地方政府管理,如果地方政府說不,你環保怎麼搞都是白搭。前一段時間搞區域限批,一些地方官害怕,主要還不是害怕你不批他,而是他面子不好看。

行家說,環保這幾年風聲大,主要是借著胡溫提出科學發展觀的機會,想把環保提高到決策的前端。從發展的趨勢來看,這是對的。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潘嶽和環保總局在落實中央決策時總是沖在最前面。胡溫說科學發展觀,他們就提倡用綠色GDP來考核官員;中央提出宏觀調控,環保總局就掀起“環評風暴”;胡主席提出節能減排,環保局就搞“區域限批”;溫總理召開太湖會議,環保總局就出來治水,搞“流域限批”。環保總局的手法不可謂不多,沖的不可謂不猛,可是實際效果卻總是差強人意。環保總局和老潘是拼了老命了,可是其他部門似乎還是穩坐不動,頗有點“看你怎麼折騰”的味道,這是中國體制的悲哀。

看來,潘嶽的“最後一招”之說,是有道理的。在這種體制下,這也是環保總局所能做的最大的限度了。怪不多此次公佈消息時,後面附著一大堆法律依據。而且基本上沒有像樣的法律,大多是中央和部門的決定,甚至是領導人的指示。這一方面說明,法律雖多,但管用的不多,另一方面,也有阻擋壓力的隱語。

當然,在跳出環保總局自身的權能之後,潘嶽也給出了一個新的辦法:就是建立流域綜合治理機制。但這幾乎是要動用十幾個部委的力量,在尋租利益十分複雜的今天,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村民的下跪,與環保總局面臨的無奈是一樣的。我相信,只要下跪能解決問題,環保部門會是第一個。下跪只是說明,公眾說不還沒有成為一種制約力量。提倡公眾參與的環保總局,在制度化方面做的還遠遠不夠。

歎息之餘,不禁要問:何以至此,何時水清?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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