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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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今天是“8.1”建軍節,是所有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的節日。想到天南海北的戰友,想到被軍裝染綠的日子,再看看我夫婦倆以及窗外黎民百姓所處的現實,我的內心沒有絲毫節日的喜悅,有的只是莫名的悲愴。

一個個問號,在我的內心不斷拉長。這些問號,既有家事,也有國事。我已過不惑之年,而今卻活得益發困惑。橫豎是“獄外服刑”,橫豎是連出行的自由也被人非法剝奪,倒不如靜下心,列出幾個問號,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今天是“8.1”建軍節,就不稱胡錦濤先生為胡總書記了,稱您胡主席好了。

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料想有人要不屑地將嘴巴一撇:你是什麼東西,也敢叫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那麼,我要說:此言謬矣。我固然不是“什麼東西”,胡主席和溫總理同樣也不是“什麼東西”。在漢字上,我們都是一撇一捺的“人”;在現實中,我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看清楚了,是鮮活的人,而非某種固態物,當然不是“什麼東西”。在我的眼裏,蒼生是平等的,權力只是自然人的附屬物;人格是平等的,國王的人格並不比平民的人格高貴一分一厘。當一個人能以平等的目光環視眾生時,你也就有了與日月對話,與山川對話,與夏蟬秋蟲對話,與往生者對話,與國王、乞丐對話的沉著和清正。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要你在權貴面前卑躬屈膝,你何苦要自我作賤,搞得自己不是“東西”?

當然這些問號列出之後,胡主席和溫總理有可能看不到,或假裝沒看到,而這,就不關我事了,這只關溝通管道和個人禮節的問題。

我要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中國的法律,是不是只用來約束平民的,而不用以約束官府和“公僕”的?我知道有句話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這句話在現實中根本就行不通。比如法律賦予了公民人身自由和行走自如的權利,我無權隨意剝奪哪位“公僕”的人身自由,“公僕”也無權隨意剝奪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然而7月29日,在廣州火車站,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大庭廣眾之中,廣東二、三十名“公僕”卻能悍然阻攔我夫婦倆赴京,而且他們還有言在先,這麼做“沒有理由”,換言之也就是不需要理由!這到底是什麼世道?這到底是什麼牌理?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我本一介文人,十幾年來養家糊口,完全靠的是稿費收入。我家破人亡之後,就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話語權,先後被封刪了三個博客、12個網站。國情如此,這一年多來我寫的這些文字,在中國別說換取稿酬,就連放在互聯網上,也得頻繁“搬家”,在不少論壇也根本無法貼出。我夫婦倆總得吃飯吧?總得付電費、水費、電話費吧?房子賣不出去,也還得“月供”下去,還不保什麼時候我夫婦倆又有個頭疼腦熱,總不可能叫我們在廣東就這樣當一輩子的乞丐吧?我夫婦倆要外出工作,他們居然“沒有理由”,就能限制我們外出!我們把唯一的孩子寄託給政府興辦的學校,希望他將來能成為國家的棟樑,結果他們竟然以利刃、棍棒、拳腳對我孩子加以“教育”,搞得我家破人亡,家破人亡之後,公權還無恥地採取“經濟上拖垮”的方式,對我們進行百般愚弄,現在又剝奪我夫婦倆謀求生存的權利,這與軟刀子殺人何異?這與公然滅門何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天下,是否能一方面高唱著“構建和諧社會”,一方面默許野蠻公權對一個家庭實行滅門,並公然包庇殺人犯?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說廖夢君之死起源於“涉嫌行竊”,警方沒有證據支撐,相反我卻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孩子品學兼優,在此次事件中完全被扣的是髒帽子,相關方面對當初強行編織的謊言,現在也基本上不再刻意維繫。剩下的焦點之爭,乃廖夢君到底是“自殺”是他殺,而要澄清這一點,也很簡單,那就是亮出我孩子的屍檢報告和傷情照片,讓律師依法調閱卷宗,是“自殺”是他殺,便也一目了然。何以我孩子的屍檢報告卻成了“機密材料”?何以律師、記者均不得介入?何以把訴狀遞到了兩級法院,法院均不受理?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並想問問:二位見過從頭頂到腳面都是傷、身上刀口累累、“跳樓自殺”或“不慎墜樓”的孩子嗎?

廖夢君案辦得漏洞百出、百孔千瘡,為什麼對這樣一個昭然若揭的假案、冤案,上上下下就這樣一路裝聾作啞?全球線民有目共睹,在奧運會將要召開之際,中國的輿論環境有所整肅。有些資料還表明,中國是世界上關押作家和新聞工作者最多的國家,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對異議人士的打擊有所加強,對作家、記者的逮捕數有所上升。把廖祖笙逼入家破人亡的境地,而後又令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且申訴無門,是否這背後大有深意?是否要借此事件,起到某種“震懾”效果?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我一向是一個溫和的理想主義者,沒有“顛覆國家政權”之心,也從不激烈地反對哪個黨派,因為我深知任何黨派都有“好人”和“壞人”。考慮到中國的國情,在我孩子出事前,我甚至很少去提及民主、自由這類“敏感”的字眼,我只致力於為百姓爭取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致力於推翻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的三座大山。我覺得我的寫作方向沒有錯,雖然我的那些文章可能在客觀上讓利益階層覺得窩火和有損顏面,但始終指向的是最現實的問題,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搬去這三座大山,有利於人民的福壽康寧,有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可我家破人亡之後,從方方面面,我都能感受到公權對我存在著莫名的仇恨,一種非要置我於死地而後快的仇恨。我不知道這種仇恨緣何而來。我不知道我錯在哪裡。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我不知道解決百姓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的問題到底有多難。我不知道讓這三座大山橫亙在百姓必經的路口,對這個國家和這個民族到底有哪些好處。今年5月16日,溫總理在2007年非洲開發銀行集團理事會年會上說,中國採取積極措施緩解非洲債務負擔,累計已免除非洲國家欠華債務109億元,目前已承諾並正在辦理的免債還有100多億元。我就不明白了,我國有如此財力“採取積極措施緩解非洲債務負擔”,為非洲人民一出手就是幾百億元,何以卻無力緩解本國百姓的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本國的百姓,是否就比非洲的百姓“賤”一些?一旦發生外來侵略,我國是否準備由非洲人民來保衛中國?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在一黨獨大的國家,人民並不享有“當家作主”的權利。各級黨政機關又無法“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於是腐敗氾濫,公權不斷走向墮落,長此以往,國將不國。江山是共產黨打下的,捨不得失去執政地位,這也不難理解,但至少不能因為害怕權力的失去,就讓百姓不斷掙扎在那些喪盡天良的官僚和部門的淫威之下吧?我認為在目前國情下,至少可以將民主選舉擴大到縣、區一級,這樣百姓也就不至於活得那麼苦,不至於飽遭了無良官員的荼毒,也沒有自己的話語權。始終把民主選舉的範圍停留在村一級,把反腐敗停留在“發現一個,查處一個”,是不是就能杜絕腐敗的氾濫?是不是就能讓底層的百姓脫離苦海?難道除了維繫現有的體制框架和民主框架,就再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嗎?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在缺乏民主監督體系的我國,輿論監督主要有賴於媒體,可媒體卻常常被戴上口罩,什麼能報導,什麼不能報導,許多時候媒體並不具有自主權。現實常常是凡是“有損”官方形象的惡性事件,媒體就只能視而不見。如此,對於公權的妄為,我們又到底拿什麼去監督?就憑紀委等部門近親“診斷”,去給這樣一個龐大的體系“包治百病”嗎?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各級“真理部”有過一些匪夷所思的異動,導致統一宣傳口徑的“新聞”通稿獨佔話語權,而國內其他媒體的自由採訪一一被塵封。在人命關天之事上,是否也可以指鹿為馬?是否也可以統一宣傳口徑?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慘案發生後,我先後以特快專遞、掛號信的方式,向數十名官員寄出了上百封的申訴材料,至今沒有收到一個官員的回覆,連“節哀”二字也沒有。胡主席和溫總理日理萬機,別的官員是否也都日理萬機?在這一年多來,我夫婦倆飽嘗公權的冷血、無恥和傲慢,是不是因為有了現有體制的支撐,中國的官員就能“理直氣壯”、“理所當然”,對嚶嚶泣告的百姓顯示權力的傲慢?我夫婦倆為蒙冤慘死的孩子苦苦奔走了一年多,到現在也拿不到屍檢報告,律師也無法調閱任何卷宗,這種呼天不應、叫地不靈的日子,對我夫婦來說何時是個盡頭?這個案子到底卡在哪裡?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溫總理親筆簽署的《信訪條例》,千不該萬不該,不該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這樣幾個字眼。如果真的能“誰主管、誰負責”,那麼訪民又何需上訪?這一年多來,我夫婦倆東奔西走,無非就是被人用這幾個字眼來打發。“不管你到哪裡去上訪,最終還得由我們來處理。”聽著大瀝鎮有些官員一次次這樣洋洋自得放出“豪言”,我感覺分外刺耳。那些一再被愚弄的訪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這樣的《信訪條例》,果真能救訪民於水火嗎?果真有助於社會的和諧嗎?果真能遏制公權的妄為嗎?果真不再需要修改嗎?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

……

這些問號列著列著,我的胸間就又禁不住漾起一陣陣的心酸,打住吧,不列了。我縱然花費再多的筆墨,也寫不盡這天下的心酸,也改變不了這面目全非的現實!

曾經對兩位寄予過厚望。曾經以為天是藍的,地是綠的,然而不是,至少眼前看著不像是。在向兩位列出這串問號的同時,我的心裏更多盤旋的是這樣一個問號:百姓的活路,到底在哪裡?

說是請胡主席、溫總理釋疑,這些疑問,或許要有待歷史揭開謎底。

誰知道呢?風飄過,雨飄過,無語。

(2007-08-01)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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