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 中国最垄断的是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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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综合编译) 星期四中共的人民大会通过了一个反垄断法,使得外国企业要收购中国公司更为困难。

彭博新闻30日报导,在这个2008年8月1日生效的法律下,任何产品占中国市场超过50%的本地和海外企业都可能被调查是否“滥用”其“支配”地位。根据该法,进行收购导致公司市占率超过50%的外国投资人将必须接受反垄断执行单位的许可。

新法律要求,当外资收购一家公司可能影响中国的安全时,必须通过国家安全审查。但是对于国家安全的定义并没有详细说明。

中共已经限制过外国投资人的活动

美国著名的私募投资公司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7月欲买进重庆一家银行的股权被阻止,凯雷出资欲收购徐工机械82.11%的股权,但引发反抗情绪,在努力了18个月后交易未获批准。

高盛证券计划买进中国最大的上市电器制造商广东美的电器10.7%的股权,但被中共证监会拒绝。

中共国营公司“继续垄断”

洛杉矶时报30日报导,这份1994年就开始起草的法律,历经十三年才通过,但详细条文在通过后还未立即公布。

曾经人们寄望反垄断法的诞生可能打破中共国营事业垄断,不过现在分析家普遍认为中共国营公司被排除在外。中共去年公布了包括军事承包商、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以及电信集团等可以“继续垄断”的名单。

除了反垄断条款之外,反垄断法也要求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国收购者接受特别的审核许可。至于哪些行业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未说明,隐约的表示很多公司都可能适用。

外商密切注意法律执行

中共的反垄断法将由审核反垄断案件的国务院旗下的委员会来执行,美国的反垄断法是由联邦贸易委员执行,欧盟是由竞争委员会执行。

法律专家表示,这个法律的效果要到中共开始实施后才看的出来。外国公司将密切检视其执行情况是否不公平地用来防止外国收购。

中国最垄断的是中共

金融时报30日报导,上海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管理合伙人叶德华(Edward Epstein)表示,“中国最垄断的行为来自于政府的管理权在经济体系中的滥用。”

就像在智慧财产权的案子一样,外国投资人和中国这类公司的主要顾虑是这个法律将如何实施。中国的法律常常用词模糊而且有意地给中共部门稍后公布的管理规则一个可以滥用职权的架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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