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遭嚴管三個月 妻再次呼籲外界營救

【大紀元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1月22日,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帶著年幼的兒子,前往廣東省梅州監獄探視郭飛雄。申請會見時,她才獲知丈夫遭到獄方「嚴管」三個月,這期間禁止家屬見面。張青表示,希望國際社會、社會各界及所有正義媒體,都來幫忙救援他。現在是生命攸關的時候,他非常需要幫助。

遭嚴管三個月 停止會見、通信、送東西

22日早上,張青帶著小兒子郭金寶和一個親戚,搭乘七點多的長途客車,經過五個多小時才到達梅州。下午兩點半左右,他們到監獄申請會見郭飛雄。

張青接受大紀元的採訪時表示,她和其他家屬一樣,站在那裡排隊辦手續,旁邊的人很快辦好了。輪到她時,女警說:『你不能辦,我要去請示。』等了很久,有四個(三男一女)穿著制服的警察走過來,要她到會見室,說有事情要談。

在會見室裡,這些警察告訴張青,郭飛雄已被實行嚴管,你今天見不到他,三個月嚴管期間,也叫三停(即停止會見、停止通信、停止送東西)。

張青問獄方為什麼要嚴管?獄方說:「他不遵守監規被扣分。」張青又問:「他究竟做了甚麼事情,不遵守你們的管理呢?」獄方表示,「這我不跟你講,跟你講你也不懂。」

張青說:「問他從什麼時候開始嚴管?那個人說『那就算從今天開始』,他後來又說是元月9日開始。」

張青此次前往監獄前,她在上週一已給監獄方打過電話咨詢。前臺工作人員對她說:「不接受電話申請,也不接受咨詢,你要來的話,你來前臺申請就可以。」

張青說:「昨天我帶著孩子,這麼遠的路途去見面。後來跟他們求情了很久,要求看看丈夫,也不行;要求見監獄長,說出差了;要求見其他領導,也不行。」

郭飛雄已絕食42天 呼籲外界救援

今年1月9日,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向廣東省檢察院及梅州監獄寄出「法醫鑒定申請書」和「保外就醫申請書」。

張青表示,獄方一開始說沒有收到,後來又說收到了,他們說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時間。

對於郭飛雄在監獄遭毆打一事,獄方不承認有發生。張青跟他說:「我先生說有人打他,你們說沒有,現在我請律師從中間調查這件事。獄方說現在律師也不能見。」

張青表示,現在不給家屬見他,他的狀況應該非常危急,他姐姐估計,現在他連走路都走不動,所以,不給她看到實際情況。現在他已經絕食 42天了,最擔心是他的身體。現在真的是生命攸關的時候,她們非常需要社會的救援。

張青:執法者一直在說謊

22日晚上11點,張青母子才平安到家,經過長時間的來回折騰,會暈車的她感到身心疲憊。她說:「嚴管你要通知我,我不去就是了。」

張青表示,每次都聽到很糟糕的事情,給她心理壓力很大,郭飛雄所到之處都受到迫害,身體摧殘一直沒停下來,這種做法太惡劣了。一路走過來,看到這些執法部門一直在說謊話,沒有說過一句真話。

張青說:「這是我看到的事實,我對那些執法者說:『你們這個體制讓所有的人跟著說謊,所有的人都說謊,你們是知情人,你們心理非常清楚你們在說謊,但是你們必須說下去,這個制度讓你們說謊。』」

北京維權律師李和平已接受了張青的委託,代理了郭飛雄的案件。李和平表示,做為律師來講,他只能按法律程序替郭飛雄申訴控告。任何政府都應該有人權,現在政府也提出要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申請舉辦奧運會時,它已向全世界做出承諾,要改善人權。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公民和服刑人員都應該有人權,都不應該受到暴力傷害。

李和平和郭飛雄見過幾次面,他認為郭是一個很優秀、敢擔當、很正直的一個人,始終秉持一種和平、理性法制的方式,推動中國向民主化、法制化轉型。

李和平因參與維權案件和營救高智晟律師,並代理了曹東案、王博案等法輪功案件,經常受到當局的監視、跟蹤和警告。07年9月29日下午,他遭到一群身份不明者毆打、綁架和搶劫。

目前,李和平仍遭到三個人全天候24小時監視。

*郭飛雄小檔案*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現年41歲,著名民間維權人士。1988年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分配到武漢市職工醫學院工作。91年辭職南下廣東,從事過多種職業,93年至01年主營民間出版,後從事自由寫作和維權工作。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

05年因參與太石村維權事件被警方關押3個多月,絕食絕水59天。06年9月14日,郭飛雄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9月30日,以同樣涉嫌罪名被逮捕。涉案經營的出版物是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瀋陽政壇地震》。

郭飛雄案送交檢察院後,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他在被關押期間,多次遭到警察的酷刑逼供和暴力對待,並遭到警察電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7月9日郭飛雄案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法院,10月12日,法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他現在被羈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11月23日,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專程到廣州辦理郭飛雄案上訴的事情,莫少平律師和郭飛雄及張青見面協商後,最後決定不上訴。張青表示,雖然決定不上訴,但郭飛雄表示這並不代表他認同當局對他的枉法判決,他保留申訴的權利。

12月13日,郭飛雄從廣州市第三看守所轉到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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