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宁:杨佳给中国人民提供了方法论

《法拉盛论坛》“杨佳案与社会公义”发言

【大纪元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涛、通讯员祝家琦、何秀丽纽约法拉盛报道)十月廿六日《法拉盛论坛》以“杨佳案与社会公义”为题,举办了第九次研讨会。美国著名华裔律师叶宁从法律的角度,抨击了中共当局在审理杨佳案中的严重违法行为。他同时指出杨佳的行为,是同中共那个非法的流氓政权展开抗争,是属战争行为,而不是刑事犯罪行为。他认为,中国如何出现民主转形的课题,杨佳给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方法论和思想上的革命。

论坛由“法拉盛居民罢免刘醇逸、杨爱伦委员会”和“法拉盛事件受害者委员会”联合发起。

下面是叶宁的发言整理:

阻隢和消灭证词的审判

杨佳案,我们直接讨论他的合法与不合法。在这一方面,我们认为一个案子能不能成立,实体意义上的指控,控罪能不能成立,取决于怎么样在正当的程序下面,合理的使用“证”。要求参与诉讼的两方,刑犯辩方和代表证词的检控,简称控方,一方是代表被告的辩方。两方不可以人为的阻隢、消灭,或者掩盖关键的证词。

在杨佳案件当中,里面有很多黑幕,没法一一分析。首先,看到披露杨佳曾经遭到了酷刑,遭到毒打,导致他的生殖功能永久性伤害。他个人私交很厚的朋友,被捉起来了,所以这证人没办法到庭做证。第二、知道杨佳内幕的辩方的关键证人,杨佳母亲的证词,被人为的控制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证词的被毁。所以说这是消灭证词或者阻隢正当证据使用行为。

是战争行为 不是刑事犯罪

杨佳这案件重大的“非、对”的基本事实,没有搞清。这问题就是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如果想对全中国人民有个交待的话,必需在这“程序”和“证词”两个问题上,做出准确的法律解释,不然的话就是一种掩盖本案的重大事实。另外杨佳的行为,以他一个人的力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第一条当中,规定的“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说“流氓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展开抗争。杨佳的行为,不属于普通的刑事犯罪行为,应归属到战争行为。他非常有针对性,完全不对任何平民,甚至不针对任何比较弱的,或者其它的老弱的人。

所以杨佳的行为,实际上开破了中国在如何出现民主转形,这重大的历史课题面前,给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方法论和思想上的革命。同时,我们看到在复审杨佳案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上千上海的普通民众穿着印有杨佳肖像的汗衫,高呼:“打倒中国共产党!打倒法西斯!”、“杨佳万岁!”这样的口号。充份表达了中国人民的民意,也充份表达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法院和警察所代表的“无产阶级专政”直接的根本对立。

反映高智慧和大无畏的气概

杨佳的行为是宣达了人民利益,在这个利益上杨佳行为的合法性,可以从这里找到充份的根据。如果陪审团是由普通人民组成的陪审团,来审问杨佳的案件,那杨佳一定会被宣告无罪的。这是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下的案件,我们不能用普通的民主、西方民主国家法律的眼光来看待杨佳案件。杨佳案件正在发展中,杨佳所做的事反应了我们中华民族先民,在残暴的夏朝末年喊出的口号:“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这样一种很高的智慧和大无畏的气概。

杨佳这个案件,确实是展开了一个新的思想革命,也就是说以个人的勇气,个人的道德勇气、智慧和力量来对抗一个已经对人民宣告为:非法的、不道德的“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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