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客來港可逗留30天

標籤:

【大紀元12月2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2月24日報導)入境事務處宣布,由元旦起,台灣旅客在港逗留的期限會延長至30天,又不限網上申請快證的次數。

入境處將於一月一日起實施兩項新措施,為訪港的台灣居民提供更大方便,包括)取消30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限制;及將「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

新措施實施後,凡持有有效「網上快證」或多次入境許可證的台灣居民,每次入境香港可以訪客身分逗留30天。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向致力為訪港旅客,包括台灣旅客,提供入境便利。新措施會為訪港的台灣居民,特別是『即興』來港的旅客提供更大的便利,並且讓他們在計劃旅程時更具靈活性。」

相關新聞
臨近奧運 美國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香港
費良勇:有史以來侵犯人權最嚴重的奧運
海外民運人士奧運前被拒入境香港
海外民運人士奧運前被拒入境香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