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審王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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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2008年12月3日香港報導)中國浙江司法當局將開庭審理王榮清「顛覆國家政權」案。有浙江民主人士說,王榮清所作所為並沒有違反中國法律。也有律師認為,中國當局急需按照國際公約規定的那樣,就「顛覆國家政權」這一罪名做出極為明確、嚴格的界定。

杭州市一家法庭將於12月9日開庭審理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成員王榮清案。王榮清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王榮清的弟弟王榮躍對美國之音說,杭州法院12月1日通知他哥哥案子開庭的日期,並告知他可以提前領取旁聽證。

66歲的王榮清今年6月26日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被逮捕。王榮躍說,不論是他哥哥被拘留的時候還是被逮捕的時候,罪名都是「顛覆國家政權「這6個字。

家屬稱指派律師不接電話

王榮躍說,王榮清的辯護律師劉勇是司法局指派的。王榮躍對檢察院官員提出要求說,作為家屬,他有權閱讀起訴書副本時,檢察院對他說,他要找劉勇律師才能看到起訴書。但是,王榮躍說,劉勇律師不肯接聽他的電話,使他無從得知起訴書內容。

王榮躍說:「這個事情很蹊蹺的,我也覺得很奇怪。當時法院通知我要開庭後,我去打電話給這個律師,這個律師他不接電話。」

美國之音記者打電話給劉勇律師,但是無人接聽。

中國民主黨被當局定為敵對組織

王榮清自1998年參與籌建中國民主黨以來,已經多次被拘留和被捕。浙江異議人士吳遠明認識王榮清。他說,王榮清是一名有民主意識、敢於追求自己政治理念的勇敢的人。吳遠明說,王榮清長期以來積極投身民主活動,1978年參加民主牆運動,編輯出版「四五月刊」和「華東民刊」等刊物,1989年投身學生民主運動,1998年與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參與建立中國民主黨。

中國民主黨在2002年被中國當局定性為敵對組織。但是浙江異議人士吳遠明說,中國民主黨的理念是公開、理性、合法、和平,王榮清等人依照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有結社的自由,向浙江省民政廳申請,通過合法的程序申請成立民主黨。吳遠明說,當局嚴厲打擊全國各地的民主黨人士,數十人被捕入獄,至今有人關在牢中。

吳遠明認為,王榮清並沒有犯下當局指控他的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根據被視為體現普世價值的「約翰內斯堡原則」,王榮清等人的言論既沒有「有意」或「可能引發即時暴力」,也沒有跟暴力事件有「直接和即時的聯繫」。吳遠明說:
「我所瞭解的這幾起『煽動』和『顛覆』的人,他們都是利用網上發表自己的一些觀點。許多觀點都是在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的範圍內。第二,如果說是顛覆的話,按照約翰內斯堡公約當中對煽動和顛覆的界定,我認為現在被捕的沒有一條是具有煽動顛覆的特質的。」

約翰內斯堡原則

由國際間人權組織、學者和法學家擬定的「約翰內斯堡原則」被視為是國際法發展方向的標準,共有25項原則,倍受國際法律界人士的推崇,認為這是為了防止國家政權以國家安全之名而限制公民言論自由所設定的標準。

北京律師朱久虎說,按照中國政府簽署的一系列國際公約,危害國家安全的公民言論自由是可以受到限制的。不過,朱久虎律師說,國際公約要求,各國要以法律來界定甚麼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而法律罪名界定的原則是明確的、嚴格的、毫不含糊的、不可類推的。

朱久虎:言論自由方面違反國際公約規定

朱久虎說,中國在言論自由方面的立法方式違反了國際公約的規定:「中國的法律由於它沒有按照國際法的標準,按照它自己參加的國際公約的規定,對這些罪名進行嚴格的、明確的界定,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就把很多情況套在這個罪名裡面去了,人們不知道這個罪名裡裝的甚麼東西。」

朱久虎律師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種語焉不詳、定義不清的罪名是中國公民頭上的緊箍咒,給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造成巨大威脅。

關鍵詞:中國,浙江,異議人士,王榮躍,王榮清,顛覆國家政權,中國民主黨,朱久虎,約翰內斯堡公約,言論自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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