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團籲開放時代廣場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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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24日下午銅鑼灣時代廣場外,約有10名本土行動成員穿上印有「此乃公共空間」字句的圍裙請願。他們不滿政府向時代廣場業主撥出近16萬平方呎的空間,又賦予業主使用權,讓業主可租借公共空間給謀暴利,還阻止市民停留。

本土行動要求業主放寬該空地使用權,將空地變成行人專用區。他們指出,時代廣場的業主將公共空間長期租用給咖啡店,又以日租10萬元租給商業機構搞展覽;要求業主將多收的租金交出來。

*批政府送地給地產商

本土行動成員指政府不但送地給地產商,還給業主過大的權力,導致時代廣場前的「靜態康樂用地」減少,問題比多收租金嚴重得多。

根據本土行動的調查,時代廣場的業主為九龍倉集團附屬公司,於1992年7月30日與政府簽訂「撥地契據」,將興建中的時代廣場地下共3,018平方米地方,列為公眾通道及靜態康樂用地。屋宇署署長根據建築物規例,盡用酌情權,給予高額外21,830平方米樓面的發展權。

本土行動指出,政府用超過20億換來的,業權仍然屬於九龍倉。而且,政府授予九龍倉極大權力,不許市民或遊客帶任何飲品或食物、任何動物或雀鳥進時代廣場;只能夠玩業主准許的遊戲;業主可限制市民進出廣場的部份權利,並有權趕走他認為不守規矩的人等等。


本土行動成員昨日在廣場出現,鼓勵市民多使用廣場外,因為好的公共空間,都是市民「用」出來的,甚至是市民「爭」回來的。(攝影:吳璉宥/大紀元)

*官商聯手出賣公共空間

本土行動表示,市民乖稍越雷池半步,便有保安人員來「招呼」,或是勸喻離開,或是報警處理。
他們批評,時代廣場的業主在這10多年來,種種行徑全都是「只許州官放火」的最佳示範,是政府和地產商聯手出賣市民公共空間的地方權利的證據。

本土行動指出,時代廣場並不是香港劣質公共空間的個別例子,國際金融中心、機鐵九龍站上蓋、中環交易廣場、灣仔交易廣場對開等等,全部公共空間都在一群保安員監視下淪為私人領地。

本土行動指出,所以十分重視一個城市的公共空間,因為那是培養一個城市的文化,體現自由、平等和自主的自由領域。……香港離開這種理想狀態還差得很遠,如今,就連在公共街道上演奏任何樂器,也屬違法。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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