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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即生命危險 山友應速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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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信義報導〕在高山或野外何種狀況需要求救?擔任玉山高山醫療隊領隊的莊碧焜建議,意識不清等有立即生命危險的六種情形,以及骨折等延遲處理有致殘危險的情況,就應火速求救。

每年都會有山友因種種原因求救,政府動員地面或空中救援情形,其中,有少數情況會被輿論評為「濫用社會資源」,因此究竟何種狀況應向外求救,或最好馬上在現場處置,玉山高山醫療隊特別將在山上或野外發生的傷病分成四級,其中,第一和第二級就必須火速求救,另外,遇到突然的氣候變化,也應馬上求救。

該醫療隊領隊莊碧焜醫師指出,第四級是最讓人難過的死亡狀況;一級狀況指的是有立即生命危險的情況,包括:心跳或呼吸停止、意識不清或抽搐、呼吸困難、休克嘴唇發紫或白、持續胸痛、毒蛇咬傷等六種情況。

二級狀況是指無立即生命危險,但延遲處理有致殘廢危險,包括:骨折、肢體傷害致行動障礙、嚴重頭痛、腹痛、背痛或腰痛、開放性傷口。

莊碧焜也表示,第三級指的是可繼續旅遊、但如果達到急生高山病診斷者則不宜繼續上升高度的人,其症狀包括輕微頭痛、腹痛、拉肚子或背痛;有感冒症狀,另外輕微擦傷、鈍傷和肌肉酸痛也歸屬此類,不必求救,可以靠高度下降,或是請人向排雲山莊人員請求提供高壓袋或藥物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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