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公營機構涉30宗洩漏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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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在過去3年,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一共發生30宗懷疑資料外泄事件,涉及約46,000名市民的個人資料。有立法會議員指,政府應成立獨立部門,調查政府與公營機構有大量資料洩漏的事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表示,截至2008年5月22日,過去3年內,政府部門洩漏個人資料的個案共有14宗,合共涉及約1,900名市民,而公營機構的個案則有16宗,涉及約44,000名市民。

馬時亨指,現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無規定資料使用者要將資料外洩事故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不過,政府內部有制定指引,所有政策局及部門,必須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保安局及警方匯報此類事故。

他又指,全部30宗洩漏資料個案中,7宗個案的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有將事故通知警方、私隱專員及受影響市民,至於其餘個案,則視乎個別個案情況(包括事件是否涉及失竊/刑事罪行、當事人的聯絡資料不詳等)適當通知。

馬時亨說:「近日接二連三的外泄市民資料,根據初步調查,是因為員工對電腦保安意識不足。」他指政府已發出內部文件,提醒員工加強警惕,並會在未來3、4個月內,全面檢討資訊系統,提出政策指引及措施,並規限員工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處理文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政府應立例規定所有公營機構跟從政府部門做法,每當有大量資料洩漏,必須向政府緊急協調中心報告,並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政府應向經常要將資料帶回家工作的前線員工,提供完善保安系統,以及嚴格規定他們依足程序。」

他又指政府應成立獨立部門,調查政府與公營機構有大量資料洩漏的事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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