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男子因涉致命撞車逃逸案被拒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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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昂編譯報導)涉致命撞車逃逸案一名悉尼男子日前被拒絕保釋,案中16歲的父親被撞後被拖45米,當場死亡。悉尼法庭被告知,該駕車男子另涉一系列嚴重的違法駕車。

據AAP報導,32歲的伊斯梅爾. 科德爾(Ismail Khodr),來自悉尼的西南區亞古那(Yagoona)。在撞死杰里.涅格勞呶(Jerry Ngaronoa)後,於週五下午向警方投案自首 。他已有一系列的交通違章、違反保釋條件等的記錄,以及事發當時他已被取消駕駛執照。 週六科德爾向巴拉瑪打法庭申請保釋,但被裁判官克雷格湯普森Craig Thompson拒絕。

警方向法院提交的記錄表明,週四凌晨約12時45分(東部時間) ,涅格勞呶先生在休謨公路卡休拉(Casula)區的(Hume Highway)路段被一輛汽車撞死。

警方記錄說,涅格勞呶有一個5月大的女兒Breeze,在事發前跟Breeze的15歲母親Sincerly Karaitiana-Turnbull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僅披著一條毛毯就跑出家門。

隨後,他躺在休謨公路南向三車道的中間,有證人稱,他站起來擊打了一輛緩慢經過他身邊的汽車。
警方記錄說,約凌晨12時45分,科德爾開著一碳黑色的Holden Commodore撞倒涅格勞呶先生。
「死者被拖走約45米,造成多種致命傷害,」 證人說。

科德爾告訴警方,他感覺「碾過一物體」,過了400米後,他才回去看看是什麼東西。但是,當他看到警察聚集在現場後,他「驚惶失措而逃掉」 。

科德爾當時正駕駛著他前女友的汽車。但是,他因魯莽以及氣憤地駕駛汽車在2006年3月已被取消駕駛資格。此外,他還有違章駕駛、違反保釋、毆打等罪行,並用著近21項不同化名。他也因故意開車撞人而已服了四年刑。

檢察官警長安德魯派克Andrew Pike告訴法庭科德爾不應該被釋放,因為事故發生時他已是在違反保釋條件。「我們並不是要這件事令人聳聞,這是一個悲劇,但簡單來說:他當時根本都不應該在開車, 」警長派克告訴法庭。

「如果他服從法院命令,沒有駕駛,那青年男子現在就仍然活著」。 科德爾的律師羅伯特特里卡Robert Tricca代表他的委託人和他的家人在法庭上說,他們對「悲慘的車禍」也很悲痛 。

不過,湯普森拒絕科德爾的申請保釋,他說: 「我相信他還會犯同樣的罪行,特別是他被取消駕駛資格而繼續開車,可能性更大」 。

科德爾從被告席上被帶離現場時抱頭痛哭。他仍被還押,直到6月25日於利物浦地方法院開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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