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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 台交部:特區採境內關外模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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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七日電)列愛台十二建設的桃園航空城計畫,行政院經建會與交通部今天開會後提出初稿。最大改變是在現有機場專用區外增設「特區」,產業進駐類別比自由貿易港區寬鬆,所有與機場有關聯性的產業皆可進駐,包括現有遠雄倉儲和服務業,特區採「境內關外」管理,台灣民眾進出必須持有通行證。

交通部長毛治國以「蛋型理論」比喻分三層管理的桃園航空城,蛋黃核心為現有桃園機場專用區;核心區外增設「特區」,採「境內關外」、自由貿易港區模式管理;最外圍猶如蛋白,都是不需要採境內關外處理的行業。

毛治國指出,蛋黃核心區由交通部民航局主管,未來可成立機場公司負責機場的營運管理,涉及公權力的部分仍在民航局。

旅館、會展中心和維修等與機場有關聯性的產業皆可進入特區,特區劃設與開發主體為民航局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再委託民間管理。立委版草案要求機場特區聘僱外勞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毛治國對此態度保留,表示將在跨部會會議中再討論。

最外圍的蛋白區則以地方政府為開發主體。

至於航空城收入的劃分,毛治國表示,既有收入仍繳交民航作業基金,因特區開發而增加的額外營收才會另外分配。

立委版「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已進入委員會討論階段,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原本要求六月底前提出行政院版草案,不過毛治國表示,由於時間太匆促,交通部目前只能先提出初稿,經溝通後,立院已同意政院版延至下會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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