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老公藏私房錢 法官判妻子求償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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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17日專電)印度一名男子在多家公司任職,收入優渥,但只拿出極少數供妻子和三名在學子女家用,妻子不堪生活困頓,一怒告到法院,結果法官判處丈夫必須給付三倍家用費。

印度首都德里高等法院判決書表示,男子納蘭(Karun Raj Narang)向妻子隱匿高所得,顯有納為己用意圖。判決書沒有提及丈夫的意圖和實際所得,也沒有提到納蘭何時開始向家人隱匿自己的高收入。

但判決書說,由於考量丈夫的高所得足以維持家庭較高的社會與經濟地位,因此判處納蘭必須從此將每月交給妻子的家用金額,從原來的4萬盧比 (800美元),提高三倍為12萬5000盧比 (2500美元)。

判決書同時要求納蘭必須為家人提供一輛配備司機的豪華轎車,同時必須提供每天行程必須的油料費和保養費。此外,納蘭也必須在60天內,在子女就讀學校六公里範圍之內,提供一棟三房兩廳的房子,供家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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