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說客註冊法》修訂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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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報導)週二,卑詩省總檢察長德容(Michael de Jong)宣佈,卑詩省推出《說客註冊法》修訂草案,以加強說客的公共問責制和註冊官的權力。

該法案界定兩種類型說客,顧問說客和內部說客,並加強了報告要求,要求說客報告下級說客的情況,並且必須披露說客是否為前任公職人員。擬議修訂的內容還包括:註冊官可以對違規行為處以行政處罰達25,000元;對再犯者的最高罰款由25,000元增加到10萬元;註冊官可禁止任何人從事遊說長達兩年;承包禁令,即當某人在同一個項目中擔任政府的受聘顧問,則不得在任何程度上遊說政府;顧問說客需要說明所代表客戶的名字;說客必須披露他們是否曾任公職。

《說客註冊法》修訂草案第19號(Bill 19)更加強調要求說客(Lobbyists)提交報告,以及授予註冊官新的調查和執法權力。總檢察長德容表示,這項修訂草案非常重要,它使卑詩省的遊說過程更加開放和透明,這項立法也更具現代意義,在此方面卑詩省在全國走在前面。該修訂草案回應了公眾關注的問題,採納了登記員David Loukidelis的意見,並仿照艾伯塔省的立法而制定,在全國是最為嚴格的《說客註冊法》。

省府說,根據該修訂草案,註冊官的權力和義務有顯著提高,註冊官將能夠進行調查,有權強迫說客出具證詞和文件。該法案還規定註冊官須向省議會提交調查結果報告及年度報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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