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機致高額賬單 澳消費者投訴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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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墨爾本編譯報道)據澳洲獨立監督機構「電訊工業民情調查委員會」(The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Ombudsman)提供的數據顯示,有關部門每天接到多達350個因使用新型智能手機(SmartPhone,如iPhone 3G, Blackberry 8820, Nokia N78, Nokia N81等)招致高額賬單的消費者投訴電話,這種現象被稱為「賬單衝擊」。

委員會的歐多尼爾(Deirdre O’Donnell)女士表示,被電子郵件和數據下載上限計劃弄糊塗的客戶受到了高額收費的打擊。「我們每天收到上千個投訴電話,其中約33%到35%是關於嚇人的賬單。」

她說:「智能手機的出現確實加深了這個問題,我們有這樣的例子,一位家長說:我的女兒說是在回家的路上更新了 Facebook網頁,但我收到了一張700澳元的賬單。」

歐多尼爾女士稱,消費者很容易被數據下載上限搞糊塗,因為上限是 以兆或千兆字節的形式表述的。典型的例子包括被設在25兆、200兆、500兆或一個千兆的封頂計劃。而消費者很難以時間的概念來設想這些上限意味著什麼,「沒有任何費用的概念。」

「澳洲通訊消費者行動團體」(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Consumer Action Group)的總裁阿希爾(Allan Asher)表示,用兆表述的數據上限是問題的根源。「簽了一個合同說每月有3兆—很多人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直到拿到了600澳元的賬單,而他們所期待的只是200澳元。」他指出,消費者需要在計劃中被告知「相當於下載兩部電影或6小時的遊戲」。

阿希爾先生表示,優等服務、國際漫遊、占星、電視投票和電話響鈴招致的嚇人的賬單是很普通的。「我聽說有人在海外呆了三個月後收到了一份23,000元的賬單,只是因為所有的數據、衛星導航和電子郵件都轉之以很高的漫遊價格收費。更為典型的例子是當用戶支付他們認為的每月100到200澳元的賬單時卻超過了1000澳元。」

歐多尼爾女士表示,調查委員會正在同手機供應商一同努力用更實際的術語表述上限,如多少個電子郵件, YouTube上載和上網瀏覽的時間。她指出,工業法典中規定了,如果消費者用量超過了上限,供應商應該發送一個提醒短信或郵件。

澳消費者團體 「選擇」(Choice)的發言人辛(Christopher Zinn)表示, 「我們都對手機計劃持有偏見,因為它們很複雜,不可能比較價值在哪裏,我發現很難比較,我們對很多消費者發現很難比較也不感到奇怪。」

一位名叫山姆的用戶加入了一個月付49元的封頂計劃,他最初的兩個賬單各為7102澳元和3766澳元。他收到了一個短信說已經到達了上限,於是停止使用手機上網。但森林大火切斷了家裏的網絡,他不得不用了一週的手機,結果來了一張巨額賬單。另一位女士在印度時用了全球漫遊,而且經供應商建議使用網絡查詢用量,但收費沒能更新,使她的賬單在三個月後達到了4500澳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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