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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役男未服役 出境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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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內政部役政署今天表示,明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役政署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役政署說,近年來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未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出國計畫泡湯。

役政署表示,明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如果民國80年含以後出生的役齡前男子,今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不需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欲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現就讀國內學校20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也可直接向移民署臨櫃申請,或上網https://nas.immigration.gov.tw/申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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