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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團反碳交易 呼籲應先徵能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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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綠黨、蠻野心足協會及看守台灣協會7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碳交易制度問題已引起國內外爭議,要求政府將碳交易排除在溫室氣體減量法外,並盡快啟動能源稅、碳稅制度。

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7日於丹麥哥本哈根舉行,減碳成為此次會議的討論重點,台灣環保團體更公開反對其中一項「碳交易」的減碳計畫,認為此計畫易淪為財團逃避減碳的工具,並強調政府應該先針對高耗能與高汙染的企業課徵「能源稅」,把稅收用來降低國人所得稅,避免企業向國外購買碳權,卻把成本讓台灣消費者承擔。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碳交易制度」讓國際間許多的環保團體產生質疑,因為碳權是免費的,但其分配機制卻漏洞百出,結果造成排放量越大者取得越多有價碳權,讓汙染者賺取巨額的利潤,又難真正發揮真正的減碳效益。

潘翰聲強調,從這些企業手上拿到一些錢之後,政府應讓這筆資金留在國內,作為節能減碳以及再生能源的推動,並積極推動大眾運輸建設,才能真正使國內環境品質有所提升,若是透過碳交易的方式操作,這些資金就會流到國外去而圖利國外廠商,還不如用能源稅把錢留在國內減碳,反而更容易監督。

此外,以印尼的Sinar Mars公司為例,其先砍伐大面積的原始林,再原地改種棕櫚樹,這種破壞環境的做為,結果竟然取得了碳權,這種造假的減碳計畫,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使碳排放不減反升,澳洲總理陸克文提出的減碳方案已2次被澳洲國會駁回,主要原因就在於減碳方案納入了碳交易制度。

台灣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至今未通過,碳交易是主要關鍵之一,環保團體呼籲政府針對高汙染業者課徵能源稅,再把這些綠金用於國內減碳上,發展再生能源及其他相關綠色產業,並將碳交易條文拿出另外立法,才能加速立法,而溫減法也要有法定減量目標與總量管制才有其意義。

假如溫減法包裝碳交易經由法律制定後,一些高耗能、高汙染的企業只要花錢購買海外碳權,碳權就變成環評的贖罪券,這些汙染環境的財團更加不會努力的減碳,就可獲得大量碳權而從中獲利,其後果就是由全體人民來承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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