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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未提醒 苗縣府:桐花婚禮禮品須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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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靜茹苗栗縣23日電)2009苗栗桐花婚禮已有112對準新人報名參加,苗栗縣政府除歡迎全國準新人報名,更記取去年未事先說明教訓,今天提醒,參加所獲贈禮須申報所得稅。

縣府國際觀光文化局表示,去年5月舉辦「2008苗栗客家桐花婚禮」活動,共有99對新人參加,對於去年的活動報名須知未提及贈禮將納入所得一事,感到十分抱歉。報稅季即將來臨,感謝去年參加的新人最近提醒縣府這個疏失,縣府已於今年活動須知中明確告知活動禮品納稅申報的義務。

國際觀光文化局說,依據「2008苗栗客家桐花婚禮活動契約書」,去年活動贈送每對參加新人雙人枕頭蠶絲被寢具組、大湖酒莊精裝禮盒、桐花染布床頭燈、苑裡鎮農會灣麗香米、木雕鴛鴦精品工藝及手拉胚餐具組等六項贈品,市價近新台幣6萬元,但因縣府大宗採購贈禮,新人報稅時約須申報1萬多元所得,今年參加的新人也須申報1萬多元。

國際觀光文化局解釋,依據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活動贈品所得非屬免納所得稅所得範疇,因此,必須據以提報所得證明;依同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新人所得六項贈品應以「其他所得」類別,列為97年度所得額。

至於今年「2009苗栗客家桐花婚禮」活動預計招收199對(含20對海外報名)新人,到今天為止,有112對準新人報名。縣府表示,歡迎有興趣的準新人預約,體驗苗栗客家傳統婚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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