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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抵台後兌換新台幣額度 不限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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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桃園機場8日電)為鼓勵旅客到台灣觀光消費,過去規定入境旅客最多僅能攜帶新台幣6萬元,台北關稅局表示,觀光客在下機後所兌換或提領的新台幣額度,將不納入總額6萬元上限的限制。

台北關稅局指出,依據中央銀行91年11月18日公告的規定,旅客攜帶新台幣入境的限額為6萬元;而另依「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入境之限額為等值1萬美元。

但卻在政府開放大陸旅客來台觀光之後發生一些問題,就是有大陸旅客抵達桃園機場,下機後通關前至銀行準備兌換新台幣,目前規定的每日上限2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新台幣,初期大約可以兌換到8萬餘元,目前的匯率則大約9萬餘元,結果被海關依上述規定,將超出6萬的額度予以存關,不讓大陸旅客攜帶入境。

經過台北關稅局、觀光局、銀行業者等單位的反映後,台北關稅局表示,已經接到中央銀行正式公文通知,只要是下機後所兌換的新台幣或以金融提款卡領取的新台幣,都不納入6萬元的規定上限內。

也就是說,旅客只要是在下飛機後所兌換的新台幣,只要有結匯水單或金融卡佐證,並誠實向海關申報攜帶金額,將不會受到限制,以鼓勵旅客到台灣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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