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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抵台后兑换新台币额度 不限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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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得仓桃园机场8日电)为鼓励旅客到台湾观光消费,过去规定入境旅客最多仅能携带新台币6万元,台北关税局表示,观光客在下机后所兑换或提领的新台币额度,将不纳入总额6万元上限的限制。

台北关税局指出,依据中央银行91年11月18日公告的规定,旅客携带新台币入境的限额为6万元;而另依“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之人员出入国境携带外币现钞或有价证券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外币现钞及有价证券入境之限额为等值1万美元。

但却在政府开放大陆旅客来台观光之后发生一些问题,就是有大陆旅客抵达桃园机场,下机后通关前至银行准备兑换新台币,目前规定的每日上限2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新台币,初期大约可以兑换到8万余元,目前的汇率则大约9万余元,结果被海关依上述规定,将超出6万的额度予以存关,不让大陆旅客携带入境。

经过台北关税局、观光局、银行业者等单位的反映后,台北关税局表示,已经接到中央银行正式公文通知,只要是下机后所兑换的新台币或以金融提款卡领取的新台币,都不纳入6万元的规定上限内。

也就是说,旅客只要是在下飞机后所兑换的新台币,只要有结汇水单或金融卡佐证,并诚实向海关申报携带金额,将不会受到限制,以鼓励旅客到台湾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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