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人跳橋與被推者皆獲刑 民眾:氣墊陷阱

人氣 10
標籤:

【大紀元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綜合報導)廣州陳富超爬上廣州海珠大橋頂掛橫幅喊冤時,61歲的賴健生在警方的警戒下爬上橋,以握手交朋友為誘餌,將陳推下橋,因警方放置橋下接人的氣墊「一躺就乾癟」,導致陳富超腰椎摔斷、手部粉碎性骨折。此事件造成海珠橋封閉長達5小時,周圍交通大癱瘓。陳目前被認定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賴涉嫌故意傷害罪,兩人均被採取刑事措施。民眾認為救援的氣墊有問題,就是安全陷阱。

今年以來廣州市海珠橋「跳橋秀」已上演15次,每次都導致交通大堵塞。試圖跳橋的人包括殘疾者。中國法學教授認為跳橋者們是弱勢群體,因無告狀或傾訴的渠道,才去鋌而走險。民眾指海珠橋已成為「申冤橋」了,建議在那裏設立信訪點。

雙方皆受刑事處罰

廣州日報今日報導,推人者賴健生與陳富超的遭遇,以及帶來的殘酷後果,令發生在5月20日的海珠橋跳橋事件猝然升級。從有關部門獲悉,陳富超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推人者賴健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兩人均被採取刑事措施,可能會被刑事拘留。陳是「跳橋秀」中遭刑事追究第一人,推人者也獲刑事處罰。知情人說,此次警方以強硬手段作出處理,旨在以此遏制近來頻發的爬海珠橋行為。

5月23日,廣州羊城晚報刊文《評論:從公共視角透視廣州海珠橋推人事件》,其中提到廣州海珠橋自4月1日以來,已發生12 次爬橋事件,起因有車禍逃逸、醫療糾紛、兒童走失、貨款被欠等等。但從總體上看,作勢跳橋顯示了「正常途徑」在解決相關問題上的無力,至少,這些人已經失去了「正常途徑」解決問題的希望或者耐心。

民眾:問題氣墊——安全陷阱

廣州市民表示,海珠大橋是跳橋討薪、鳴冤的人最喜歡選擇的地點,「跳橋秀」層出不窮。但此次的結果與以往不同:半路殺出「為民除害者」、因氣墊「一躺就乾癟」,導致當事人被摔成重傷,但政府除對跳橋與推人者強硬處理外,未對氣墊問題做出解釋。

受訪的廣州市民說,救援人員拿來的氣墊應該是安全的,否則就是個安全陷阱,要告氣墊的生產商或使用者不當操作。跳橋者看到氣墊自己也可能往下跳,因氣墊問題受傷又該誰負責?所以問題的關鍵是救援措施是否安全。

長沙民眾在網絡論壇發貼指出:為什麼沒人關注那個沒充滿氣的氣墊呢?就算沒有老伯,「跳橋秀」者被勸說下來,氣墊也是沒充滿氣的,這樣怎麼去救人?救援怎麼能這樣疏忽大意?

大紀元記者今天給負責處理該事件的廣州海珠區海幢街派出所去電求證,一名警察在電話中重複說:相信我們會按法律程序辦事,便掛斷了電話。海珠區公安分局的警員接到記者電話問詢時,稱不瞭解情況。記者聯繫陳富超所住的廣州紅十字醫院住院部,院方表示查不到這個人。海珠區政府及廣州市政府辦公室官員都迴避記者就此事的提問。


賴健生推陳富超掉下海珠橋的瞬間(網絡圖片)。

握手變推手

5月21日早7點20分,32歲的陳富超爬上廣州海珠橋頂,打出「暴利建築商還我血汗錢」的紅色橫幅。警方、消防聞訊來到現場,在陳的正下方撐起一塊幾十平米的氣墊。海珠橋被實施雙向的交通封閉。由於正值上班上學時段,市民因此頗多怨言。直至中午12點,圍觀者和被堵路人將橋面擠得水洩不通。兩警察在消防雲梯上與陳富超展開對話,4個多小時陳依然不為所動。

在僵持5個多小時後,賴健生衝進封鎖區內,三爬兩攀悄然摸到陳富超身後。他先打招呼:朋友,你要幹什麼,握握手,交個朋友吧,還主動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狀,陳猶豫了一下,也伸出右手。賴一把抓住陳的手,用力一拉,左手往他胸前一推,跳橋者掙扎了兩下便失去平衡,跌倒在橫樑上,摔了下來。在空中翻了一個跟頭,右手在空中狠狠地撞上一根鋼架,繼續翻滾著摔落,最後掉在氣墊床上。四週一片尖叫聲。


賴健生在海珠橋上接近陳富超時伸出手,要與陳握手(網絡圖片)。

賴健生推陳富超掉下海珠橋的瞬間(網絡圖片)。

救援氣墊未充滿氣

廣州日報的報導說,陳富超先掉到氣墊床上,又滑落地上。然後他被拖到警車裡。「氣墊床沒有充滿氣。」躺在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病床上的陳富超抱怨說,想不到以防萬一、保護性命的氣墊床竟然是「一躺就乾癟」的。他回憶道,自己從空中掉下來後,根本不記得被送到醫院的細節,應該是休克過去了。經確診,陳富超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賴健生事後向妻女表示,自己事先仔細看過氣墊的位置,確認即使將陳富超摔下,也剛好能掉在氣墊的範圍內,不會造成嚴重的傷害。於是,他以握手為誘,一把將陳富超摔向橋面。「不知道氣墊竟然沒充滿氣。」賴健生當時還以為成功「幫助」陳富超安全著陸,聽見群眾響起一片歡呼聲,他更得意地舉起右手行禮,並向兩旁市民致意。

推人者遭扔鞋 家人:有精神疾病

賴某像英雄一般,坐在橋頂上不斷地向兩側的圍觀者行軍禮,有圍觀者叫好。但當他回到橋面,突然,一隻拖鞋嗖地砸過來,隨後又飛來一個飲料瓶。圍觀者中傳出咒罵聲:「這是殺人犯!」人群中有人大喊,這老人要不就是神經病,要不就是當事公司花錢僱來解決問題的。「你想,他怎麼可能膽子那麼大,要是搞出人命怎麼辦?這種人啊,花個十萬讓他殺人他都願意去。」12時20分許,賴被警察帶上與陳乘坐的同一輛警車。

大陸媒體採訪了61歲的賴健生妻子梁某,她說,賴於海南服役期間患有精神衰竭症。近40年來一直定期吃精神病藥物。「他當時兩眼發直,動作矯健,明顯是處於精神失控的亢奮狀態中。」

跳橋遭刑拘 因有「前科」

廣州日報的報導表示,跳橋者陳富超為什麼會被採取刑事措施?按往例,跳海珠橋者一般是行政拘留。對此警方未有相關介紹,記者獲悉,此依據的法律是由於陳富超已經連續第二次擾亂公共秩序,所以從嚴處理。

據報導,陳富超於2006年9月與廣州富利房地產公司建安分公司的龍某簽訂了科學城附近一山莊六期D、H棟的施工聯營合同。總金額1200萬元的合同,450萬元工程款被龍某扣下長期拖欠。被三角債纏身,債主上門要債,致使他無家可歸、妻離子散。今年3月11日下午,他曾爬上保利林語山莊D棟28層樓頂試圖跳樓,後被蘿崗區政府勸說下來,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他找了政府相關部門,也得到承諾幫助解決,但之後就沒有了下文。

民眾評論同情跳橋者多

互聯網上至目前已經出現過萬條對該事件的評論,多數觀點傾向同情陳某,有網民直指賴某是殺人犯。不過也有網友對陳某「跳橋」妨礙交通表示不滿,認為賴某推陳時是看到橋下有保護氣墊才推的,那麼氣墊有問題就存在安全陷阱。在此摘錄部份民眾言論:

看看那些跳橋的原因,聽聽跳橋者和專家說的話,「所有跳海珠橋的問題都是社會問題」,都是弱勢群體無法維權的無奈,看來常規的信訪訴求都是無效的。

試想一下,你願意跳橋嗎?當然是否定的,因為你還可以勉強生活。如果不是有冤無處伸,有問題無處解決,誰願意做這樣的事情?

賴伯的做法真是太可惡了,人家已經到了絕望的地步了,而他還在雪上加霜!現在好了,得個「終生殘廢」的話可能要坐一輩子的輪椅。大家說,即使討回了錢,跳橋者手裡拿著這些錢又有什麼意義呢???那老頭絕對是開發商花錢僱來的殺手。

如果說老頭是救人的話,我不否認,但前提他把人家推下來後自己再跳下來,我就承認他是救人,可他是自己爬下鋼架橋的,這就證明他知道跳下來會死人的,所以,老頭屬於故意殺人!

如果弱者的冤屈能有處申訴,誰願意在橋上堅持五六個小時與警方對峙?找政府有用他用得著跳橋?這個老頭太可惡,肯定有人花錢僱「他」,應當一查到底追究法律責任。

謀殺是直接推他下江或地面!你看不到老頭推是推到氣墊上那?

人家已經是走頭無路了,一點同情心都沒有,還推人下橋,這是很不對的,而且現在掉得人家腰椎斷了。也許這是一生的後顧之憂了。老伯應該負一切的責任才對。

陳家不能接受道歉 質疑警方

廣州日報今天的報導還表示,賴某妻子表示,神經衰弱且經歷驚嚇的賴某,心理已經極度脆弱,不適宜再受採訪。此前她通過媒體,向陳富超傳達歉意。但陳富超及其家人坦言難以釋懷。陳富超被送醫後的當晚,他的妻子邱女士從化州老家趕到病床前伺候臥床的丈夫。夫妻兩連日來受到很大精神壓力。從報紙上看到賴某的道歉,表示「不能接受」,並向賴伯提出三點質疑。

陳及家人三問賴某:如果角色互換會怎樣?邱女士直問:「假如被摔成重傷的是她的丈夫,她會因為一句『對不起』而原諒對方嗎?」陳富超甚至聲言:「如果殘廢了,我就去跳樓自殺,死了也不會原諒他。」陳二問賴某:為何不勸就推。他說:「他始終沒有真正勸說我!」他的手剛離開鋼樑,賴某便迫不及待的一拉、一推,將他摔成重傷。第三問是應支付手術費問題。陳妻說:「如果有誠意道歉,那應該先掏錢支付手術費。」

陳富超的家人對當地媒體表示,目前還未接到相關通知。有知情人說,陳富超現在還在醫院,是否會造成癱瘓還不得而知,警方可能對其實施保外就醫。

據報導,賴某是有著「見義勇為」背景的市民,他妻子表示,丈夫的舉動純粹是一時激憤,是「好心做壞事」。陳富超一家人卻有著另一種想法。邱女士問:「為何十幾個警察在場,他都可以進出自如?為何他被保釋後,警員卻依然對我們說還在監禁?」

法學教授:跳橋者無渠道申訴

大陸媒體指海珠橋頻頻發生的「跳橋秀」不僅吸引著廣州市民的目光,甚至在全國都備受關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主任梁文永教授表示,自己最近也常常關注此事。梁文永認為,跳橋者們是弱勢群體,絕大部份人是因為有了棘手的問題,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解決,才出此下策,然而短暫拘留的懲罰方式只能導致問題又被重新拋回社會。他認為從根本上杜絕「跳橋秀」的方法之一。「至少能讓他們有個『告狀』或者說『傾訴』的渠道,讓他們看到希望。我相信沒有人會選擇鋌而走險爬上大橋的方法尋求幫助。」

15宗「跳橋秀」 借尋死謀話語權

廣州日報5月15日報導說,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獲悉,廣州五個月出15宗「跳橋秀」 宗宗造成交通大癱瘓。8人被處以行政拘留,對其他人員處以警告等處理。該媒體認為這是弱者借尋死謀話語權,給政府壓力之舉。

一位叫鄭龍的雙腿殘疾者,一月內跳橋兩次。他說,我是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現在又殘疾,以前跳海珠橋從來沒有人關心過我,被警察帶走後,反映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所有跳海珠橋的問題都是社會問題。因為能夠得到大家的關注,會給政府部門一些壓力。在被周圍市民勸離時,鄭龍還放話:「下次有機會還會繼續跳海珠橋,希望到時候有媒體前來採訪。」

廣州警員抱怨到:這樣的秀隔兩天就上演一次,說不厭煩是假的。「每一場跳橋秀,都必會造成周邊交通大堵塞,警員每次都要嚴守以待,次數多了真的會感到疲倦。」

律師:賴或面臨巨額民事賠償

廣州日報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賴健生目前只是涉嫌故意傷害罪,「並不涉嫌謀殺未遂,這樣說太重了。」究竟法律將如何追究賴伯,他是否需要坐牢?近日,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延宇認為,賴健生的行為介乎「過失傷害罪」與「故意傷害(間接故意)罪」之間。他認為,賴健生的行為已造成陳富超腰椎骨折,無論是否引致殘疾,基本能確認為「重傷」。

他分析,賴推人時,如果目的只是將陳富超推下,而不考慮對方會不會受傷,那雖然他沒有直接傷害對方的動機,但由於放縱了傷害結果的發生,那已經構成「故意傷害(間接傷害)罪」;另一方面,賴健生與陳富超一來無冤無仇,二來以為下方放置了氣墊,三來出於憤慨而非傷害對方(結合以前確實存在見義勇為的經歷),那也有可能被判為因「過於自信」而造成的「過失致人重傷罪」。如果陳富超癱瘓,並向賴健生提出要求民事賠償,那麼不論賴健生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害,都有可能要面對巨額的民事賠償。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廣州「自殺橋」 治安員三班倒守不住
廣州老漢將自殺男子推下橋
李鐵:廣州跳橋秀誰在推動惡的競賽
中國航空公司去年整體虧損171億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