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創造性的搶劫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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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中國的語言文字號稱是世界上最難以學習的知識之一,此話基本都是外國人在說,我們生長在這個文化環境當中,倒是一般沒有這種感覺。但世事總有例外,浙江龍泉政府中,看來對我國文字的學習應用也是有所欠缺,以至於在發佈文件的時候,創造性的做到了不該收的一定徵收、該付錢的時候反而收錢的業績。這到底是有所欠缺還是發揚了某種精神,連我等觀眾也有些說不好了。

事情是這樣的:在國家徵收農民土地之後,會留下一部分地供農民建房,因為政府留地的位置通常被規劃在一個區域內,所以一般農戶會選擇在留地上聯合建房。這就是「農民留地聯建」。龍泉政府向這部分留地聯建的農民徵收的費用中,有一筆叫做「土地徵用成本」的費用,還煞有介事的給出了收費依據:《浙江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22條至26條。結果記者一調查,這個依據是給農民補償用的,到這裡竟然成了收費的依據。該給的錢不給也就罷了,竟然能用補償的條文來收費,大致上也算聞所未聞了。這也無怪此事被披露之時,有人驚呼為「最牛的公開搶劫」。

在龍泉政府的《關於龍泉市城區及工業重點鄉鎮農民聯建房規費調整方案》裡,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如果都舉例說明的話,恐怕我們真的要開始懷疑自己受到的語文教育,是否與這些官員所受到的教育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了。我把這份文件的精神總結了一下,其實只有九個字:搶錢、搶錢、搶更多的錢。

地方政府搶錢的事情很多,利用各種亂收費搶錢的就更多了,但大多數都是那種蒙面的搶劫,自己發文件自己搶,大致算是自我授權的自做自吃。之所以把這個事情拎出來評論一下,是因為這種搶劫的方式即使不算首創,但做到這麼赤裸裸而振振有詞,還是比較少見的,更顯示出某種新的公開搶劫之動向。

我們知道,在一個社會裡最重要的倒還不是政策的制定權,因為這種制定權無論在輿論還是在社會整體尚未尚未喪失基本標準的狀態下,一般是不會太過分的。也就是說,無論某些當政者怎麼熱衷於搶劫社會,表面上都要制定一套看上去尚可的政策。

但很多時候要想達成搶劫的目的,掌握更多的政策解釋權才是實惠的事情。您看,在這個事件當中,他們可以隨意解釋政策,並且拿出任何條文來支持自己的搶劫行為,哪怕是完全南轅北轍都不顧了。這就是政策解釋權的威力。

某些機構具有這種顛倒黑白的能力無非是兩個原因。其一,充分利用信息不對稱的優勢。要知道,無論什麼政府文件都有很多更上級的文件作為依據,而這些東西是老百姓們看不到或者很難掌握其內涵的,這就與老百姓形成了某種程度的信息不對稱。我們常說「買的沒有賣的精」就是這個道理,但公權力要是成了買賣,未免讓人覺得很可怕。

另外一個原因自然是他們掌握著不可約束的權力,怎麼說、哪怕是最終說漏了嘴也是可以用各種方式來強詞奪理的,比如說龍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龍泉市法制辦主任鄭向東就可以這麼說:「這就要看怎麼理解了」。怎麼理解不取決於語文的水平而取決於權力的大小嘛,這個我們倒是都很理解的。

當然,在這裡我也要誇獎他們一句,比之直接就明火持杖的搶劫,利用信息不對等以及解釋權來搶,層次還是高了一些的,相當於從單純的吃人肉到用刀叉文明的吃,進步還真不是一星半點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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